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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呵护新居民企业成长 培育民营经济新力量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5年02月09日】

——蔡仁海、林格拉、薛乐、吴淑丹、王楚、陈斌、张成明、

南金艳委员代表北白象片委员联络组、工商联界别的发言


乐清市一直以来以民营经济为其最显著的发展优势、最亮丽的发展特色和最重要的发展依托。多年来,乐清市委市政府致力于培育民营经济发展沃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使乐清成为备受青睐的创业热土。众多优质项目与创新人才纷至沓来,越来越多的新居民怀揣创业梦想,选择在乐清投资兴业。在全市近24万户市场经营主体中,近8万余名经营主体的负责人或投资人来自新乐清人群体,新居民企业已成为乐清民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基本情况

新居民及新居民企业已成为驱动乐清经济蓬勃发展的澎湃动力。越来越多的新乐清人从“打工仔”成功转型为老板,踏上共同的创业之路。在数量上,我市新居民市场主体表现突出,总数达到75707家,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近三分之一。特别是在柳市镇,新居民企业数量多达17374家,占全镇企业总数54.95%。在增速上,2020年至2024年五年间,乐清每年新设企业主体中,新居民企业占比持续上升,从202045.81%提高至202449.85%。在行业分布上,新居民企业涉足领域多元且丰富,包括电子电器、机械制造、商业贸易、物流物业等多行业。在规模上,新居民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规模大小不一,但不乏增长强劲、发展良好的规上企业。如加西亚是第三家取得中国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低压断路器全国出口排名前三;俊郎电气是电气行业“新星”,是“乐清市制造业50强企业”,获评“市长质量奖”等荣誉。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土地要素掣肘明显,发展瓶颈亟待破解

1.新居民企业工业用地获取难。乐清市工业供地用求旺盛,但受限于土地资源禀赋先天不足,供需矛盾长期突出。据统计,全市2069家规上企业中,拥有工业用地的仅占24.75%。为缓解这一矛盾,乐清市创新构建了“数据得地”机制,使部分新居民企业如新驰电气、奥海电气等获得了二十余亩工业用地。然而,这一供地规模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相差甚远,难以满足企业长期发展需求。数据显示,安徽籍新乐清人在柳市创办企业法人数量超过5000家,其中规上企业20多家,产值超亿元企业8家,但仅有2家企业通过高价竞拍获取自有厂房。同样,乐清市重庆商会现有300多家会员企业,因工业用地需求得不到解决,近年已有8家企业搬迁至瓯江口发展;乐清市湖南商会268家会员企业中,规上企业40家,产值超亿元企业8家,也因土地要素制约,已有七八家企业迁至工业用地供应充足、门槛更低的江西等地发展。

2.新居民企业租赁用房市场混乱。由于无法获得工业用地,大量新居民企业只能选择租赁厂房进行生产运营。一方面,租赁厂房的产权不属于企业,这使得企业在进行设备更新、生产线升级等技术改造时受到诸多限制,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和规模扩张。另一方面,租赁市场上的厂房租金普遍偏高,对于利润微薄的新居民企业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运营成本负担。而租赁市场混杂,厂房设施标准化程度低,难以满足现代生产工艺要求。同时,市场缺乏有效规范,一些房东或中介设置不合理的租金涨幅限制、苛刻的续约条件等隐形“霸王条款”,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负担。以臻博精密机械为例,这家专注于焊接和切割工艺领域的创新型企业,是国内众多汽车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然而,在乐清办厂十多年来,由于缺乏厂房用地,不得不频繁搬厂。2015年搬迁到鹿城发展,2018年又搬迁到乐清开发区。这种东挪西腾的“搬厂之苦”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创新动能不够强劲,企业能级有待增强

1.科技创新力量相对薄弱。许多新居民企业尚未建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严重匮乏,研发费用投入占比不足2%。由于人才、资金、设备等资源限制,这些企业在创新方面进展缓慢,成果有限。如,乐清市湖南商会200多家会员企业中,仅4家左右建立了研发机构并具备研发能力。调研发现,部分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居民企业,在技术研发上只能依赖仿制或抄袭,甚至有个别企业因仿冒知名品牌产品等违法行为而被查处。此外,科研管理薄弱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也导致一些新居民企业创新成果难以保障,如因忘记续费而导致专利过期失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2.企业合规风险亟待规范。不少新居民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多种合规风险。如,在聘用人员时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埋下用工风险隐患;在构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时急功近利,为了应付客户审厂需要,违规购买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损害企业信誉和长远发展。此外,一些新居民企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意识淡薄、管理缺失,不仅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形象。

3.企业家群体综合素养有待提升。据统计,新居民群体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72.4%,学历偏低。这些新居民在从“打工仔”转型为“企业主”后,由于知识能力、管理理念等客观条件限制,一些企业管理方式显得粗放,人治色彩较为明显,影响了部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制约了部分产业的转型升级。尽管我市围绕“两个健康”主题,在构建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体系、打造高水平企业家队伍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但这些举措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针对新居民企业家的针对性培训还不够强。

(三)服务供给欠缺依旧,供需矛盾急需化解

1.助企服务有待进一步扩面提效。我市多年来持续深化“一心一意为企业  政企合力谋发展”专项行动,但助企服务的覆盖面仍存在不足,特别是对新居民企业的覆盖明显不够。据调研,乐清市湖南、湖北等商会中的个别规上企业负责人反映,他们“没有助企服务员”或“不清楚谁是助企服务员”。此外,部分助企服务流于形式,如“拍照打卡”,实际成效有限,使新居民企业对政府助企服务的获得感不强。

2.涉企执法缺乏柔性温度。一些新居民企业反映,目前个别部门执法过于刚性,缺乏柔性处理。如,2023年某企业因工作疏忽误用过期失效的专利做广告受到行政处罚,“负面信息”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影响了企业招投标等经营活动。而同类情节的案件在部分其他省市却可按“首违不罚”原则处理,这让新居民企业对“柔性执法”存在期盼。此外,部分商会负责人指出,政府职能部门对乐清异地商会企业的上门服务不够频繁,甚至有个别干部对新居民企业表现出“清而不亲”的态度,或存在对“外地人”的隐形歧视,影响了“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

3.公共服务难以满足需求。我市公共服务难以满足67.3万新居民的安居乐业需求,尤其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供给矛盾依旧突出。在教育方面,尽管自2012年以来我市推出了“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并按每年递增5%名额标准实施,12年来已帮助1607名高积分新居民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但相较于我市16周岁以下随迁子女8.2万人的规模,积分制入学只能满足少量新居民子女的优质入学需求。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市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名额不足,仅为瑞安等地的十分之一。同时,我市住房政策缺乏吸引力。相比之下,瓯海等地还推出了积分购房补贴政策。在服务组织方面,新居民服务中心作为外来人员信赖的“娘家人”,却面临着人员不足和工作经费有限的困境。该机构工作人员不到20人,却需要满足67.3万新居民的多元服务需求,“小马拉大车”现象依然存在。

(四)文化融合进度缓慢,落地生根尚待加强

1.政治参与渠道有限。我市新居民企业家群体中“两代表一委员”数量较少,如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共415名,新居民企业家仅1名;十四届乐清市政协委员共419名,新居民企业家仅3名。2024年“两会”邀请了13名外地乐清商会负责人列席,但乐清外地商会仅3人受邀。新居民在政治与社会组织中参与度偏低,以乐清工商联执常委队伍为例,188人中仅13人是新居民。此外,目前我市也尚无新居民企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新居民参政议政和利益诉求渠道有限。

2.权益保护不够完善。新居民企业家均来自外地,与本地企业家相比,他们在社会关系和人脉资源上处于相对劣势,导致部分新居民企业缺乏足够的“安全感”。如,某新居民企业家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法院宣告缓刑后,其企业随即遭遇银行抽贷等一系列连锁问题,企业一度面临关闭风险。另外,在一些涉及刑事的案件中,“外地人”在办理取保候审时难度相对较大,存在一定的内外“温差”。

3.人文关怀举措不够。我市虽已出台多项关心关爱新居民的政策,但实施延续性不足。如,“最美乐清人·最美新乐清人”评选表彰活动仅举办一次便未再继续。同时,对于表现突出的新居民企业家,缺乏有效的荣誉激励机制。如“民营企业家节”等慰问活动中,新居民企业家们感知度和获得感不强。此外,对于为乐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新居民,其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不够充分,氛围营造不足。相比之下,宁波等地通过建设“浙里新市民”平台、强化新老市民融合等措施,新市民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人才流入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要素保障力度,助力新居民企业创新创业

1.持续优化“数据得地”机制。完善工业用地准入评审指标体系,在有关指标设置、评价维度等方面酌情考虑新居民企业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给予成长良好的新居民企业合理加分照顾。

2.加力建设小微产业园区。将小微产业园区提质扩面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按照“一镇一特色”“一园一产业”等思路,在柳市、北白象、虹桥等新居民企业较多的工业强镇,加大小微产业园区建设力度。同时,积极试点建设商会小微园区,引导乐清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在小微园集聚发展,探索“政府+商会协会+企业”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借助增设“老乡民警”工作室,让“枫桥式以外调外”赋能小微产业园社会治理。

3.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调研梳理我市工业厂房的分布、权属、标准化程度和租赁管理等情况,制定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办法,建立工业厂房租赁信息平台,强化供求信息互通对接,为二级租赁市场提供规范透明的交易服务,帮助新居民企业降低租赁成本。制定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政策,参考“零土地”技改做法,在法规允许范围内放宽加层、扩建等技术指标要求,支持老旧、非标厂房的标准化改造,提升基础设施等级,更好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二)激活企业创新动能,促进新居民企业做专做精

1.强化新居民企业梯队培育。制定新居民企业提升专项计划,将“专精特新”作为其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的新居民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新居民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改,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新技术应用,增强核心竞争力。

2.加大技术创新服务供给。支持新居民企业加快构建研发中心等科研载体,整合科研资源,联合攻关新居民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争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时,积极争取“两重两新”等中央、省、市政策支持,全面提升新居民企业科研水平,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3.提升新居民企业管理水平。围绕现代企业制度方向,以政府采购服务等形式,组织企业管理咨询机构为新居民企业提供诊断服务,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体系。建议税务、应急、环保等政府部门组织更多的培训讲座、现场指导等活动,加大政策法规的宣讲普及,增强新居民企业合规运营意识。健全新居民企业家队伍素质提升机制,实施“新乐商”提升工程,组织企业家专题教育和考察研学,建立本土企业家和新居民企业家结对帮扶机制,帮助新居民企业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三)优化服务体系环境,呵护新居民企业稳健发展

1.升级“11365”助企服务体系。扩大助企服务覆盖面,对规上企业“应配尽配”,按“一企一员”配置助企服务员;对规下小微企业试行“多企一员”。适当时向乐清异地商会派驻助企服务员,精准服务商会企业。同时要加强助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助企服务考核,杜绝助企服务形式化,让新居民企业享受到助企服务效能。

2.迭代政企交流沟通机制。围绕新居民企业群体,扩大“两个健康”直通车“停靠站点”和“班次”,开设更多新居民专场交流沟通活动,让更多新居民企业有机会与领导干部面对面沟通交流,更好地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同时,要深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和涉企柔性执法机制,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杜绝“以罚代管”,让新居民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3.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新居民量化积分应用场景,提升新居民获得感。在教育方面,加大“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力度,将每年递增名额由现行的5%提高到10%以上,助力更多新居民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让广大随迁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高质量教育。在住房方面,对标鹿城等地先行做法,增加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名额;结合当前房地产去化压力化解,应时势推出新居民积分购房补贴政策,帮助更多新居民在乐清安家落户。

(四)加强文化融合建设,激励新居民群体奋发有为

1.提升新居民政治待遇。坚持党建引领,培养优秀的新居民企业家入党,引导新居民企业重视党建工作。支持新居民参政议政,在推选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依法依规提高新居民群体比例,优先推荐优秀新居民企业家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建立新居民列席、旁听人员库,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召开期间,安排新居民和异地商会代表列席、旁听。适时成立新居民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自律、服务等作用,更好地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2.健全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新居民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应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厘清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组建新居民企业法律援助服务团,深入异地商会和中小企业,加强普法宣讲,帮助新居民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

3.加大文化融合和氛围营造。探索建立新居民荣誉激励体系,开展新居民选树评选工作,激发广大新居民群体创业热情。加强对新居民企业家的人文关怀,每年“民营企业家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优秀的新居民企业家予以上门走访或致信慰问,以更好地营造尊商重企氛围。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挖掘更多的新居民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宣传推广,促进新居民和本土居民的相互了解,让广大新居民在乐清获得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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