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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优化整合 规范提升 推进我市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5年02月09日】

——释隆仁、张洪明、释达因委员代表宗教界别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乐清作为浙江省宗教工作重点县,现有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785处,经走访调研,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存在量大面广、布局杂乱、低效闲置、教职人员较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迫切需要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优化整合、规范提升,推进我市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合理。一是专项规划缺位。由于没有统一的场所布局规划,很多场所不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用地布局的要求。一些场所没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的空间布局理念,出现随意搭建情况,2024年我市就已发现当年新建违建场所15起。有个别场所鉴定为D级危房后很难走正常程序进行重建,审批需要很长时间。我市个别宗教场所已审批10年,现在仍未走完正常审批流程。二是低、小、散情况突出。乐清市是全省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体量最大的市(县级),柳市是全省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体量最大的镇。我市有50处以上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乡镇(街道)共11个。经调研发现,由于历史原因,我市1个村居有几处宗教活动场所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某镇就有9个村有5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以上。同时,由于经济发展,很多建造年代久远的宗教场所已从原来的村庄边缘位置转变为村庄中心位置,导致消防隐患、停车难问题频出。三是示范场所较少。经调研,由于场所自身管理、硬件等问题,近5年来,我市温州市级以上示范场所创建成功数不足80处,其中省级示范场所不足20处。全市25个乡镇(街道),平均1个乡镇(街道)不足1处。而我市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合计785处,与已创建示范场所数量远远不匹配。

(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一是管理组配备不到位。经调研,我市有些场所未按规定成立管理组织,由1个人或村老人在管理,导致场所内部环境破败脏乱,甚至有个别场所的管理受到了社会人员的干涉影响。如,柳市镇某寺院管理组内部就较为混乱,加上当地居士的介入,导致在经济问题上纠纷不断,经过多次调解才解决问题。二是场所财务管理不规范。调研发现有的场所注重谋取商业利益,开展商业化活动,高价出售宗教用品;还有的场所非法开展宗教活动,主持活动的人都不是教职人员。目前,我市佛教场所仍有98处场所还未开通场所银行账户,89处场所没有很好地使用线上财务监管系统,甚至有约27处场所在功德箱上使用个人二维码。截至202411月,道教界重点打造的20处示范场所也还有18处未使用线上财务监管系统。三是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历史悠久的场所建筑存在结构老化、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经统计,2024年来我市宗教场所涉及火灾2起。还有些场所不注重食品安全问题,食堂操作人员没有健康证。

(三)教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是教职人员配备偏少。我市教职人员数远远不能满足场所日常管理的需求,如,佛教界共有300余个场所,其中就有60余个场所负责人仍不是教职人员,有40余个场所仍未配备教职人员,道教界的情况更为严重。二是教职人员素养有待提高。乐清市道教教职人员184人,其中文化程度为初中的占74.5%,大专以上的占4.8%,受过宗教院校教育学习的占1.6%;佛教界教职人员共386人,其中文化程度为初中的占73%,大专以上的占8%,受过宗教院校教育学习的占26.7%。还有部分宗教教职人员主动意识不够,法律意识、组织观念淡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观念不强,甚至出现违法违戒情况。如,道教绝大多数的正一派教职人员没有经过认定备案,大多数只是把“正一道士”作为谋生手段;又如,乐成街道某场所教职人员,受戒后仍存在现实婚姻,已被市民宗局严肃处理,该教职人员也离开了我市。三是后备力量不足。我市现有的教职人员结构不太合理,存在年龄结构偏大、人员老化等问题。如,道教界教职人员年龄50岁以上的占比52.1%30岁以下的仅有3人,占比1.2%;佛教界教职人员年龄50岁以上的194人,占比50%30岁以下的仅有7人,占比3.7%

二、几点建议

(一)优化宗教活动场所,实现提质与减量。一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规划》编制。结合《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规划》《温州市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规划》《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制定,确保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用地布局的要求。二是对问题场所进行减量。对一村多场所、一山多场所等布局不合理情况以及对没有配备教职人员、场所内部管理不善、存在违章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场所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缩减场所数量。三是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场所。做好场所环境卫生,推动和谐寺院、平安场所、星级场所、中国化示范场所等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示范场所,满足当代信众的信仰需求。

(二)优化宗教场所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管理组织。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同时,根据要求组建监事会,进一步规范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场所明确各项费用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完整,定期以适当方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建议民宗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对使用个人二维码、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建筑、食品、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对场所内的消防器材、电线老化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配足灭火器、过期及时更换;对老旧建筑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新建或改建建筑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法规进行审批和建设,避免出现偷建、违建情况。

(三)优化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培养与监管。一是强化教职人员管理。规范教职人员认定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教职人员队伍政治素质、宗教学识、宗教修持、文化知识和管理能力全面过硬。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以年轻教职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培养工作的质量,把年轻教职人员作为今后教育培养工作的重点对象。三是进一步发挥团体作用。提升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行政管理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冒教职人员、借教敛财的行为,敢于主动揭发、坚决制止。同时,加强宗教教职员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对违法违规违戒的教职人员严格按照各宗教规章进行处置,清理出教职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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