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辽宁省盘锦市一家冻货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被罚款18.8万元,这一新闻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国以民为本,而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健康、经济发展均息息相关。在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中,过期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群众关注。日前,乐清市政协组成调研组,通过开展调研、座谈、重点提案办理成效视察活动等,围绕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守护大众“舌尖上的安全”。 过期食品层出不穷 今年5月,市区某家网红餐厅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被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些过期食品中,大多都处于已开封的状态,并且过期时间较长,有的已过期一年左右;今年4月,北白象镇的一家快餐店因售卖过期食品、隔夜菜被曝光;今年6月,南岳一家副食品店售卖过期食品,被罚款2300元……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近年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检查,但过期食品安全问题因其隐蔽性高、范围广等因素屡禁不止。在日常检查中,日客流量较大的餐饮店、菜场与超市等场所,售卖过期食品的情况均有发生,像个别月饼制作点使用过期月饼馅,超市过期产品被拆掉包装放入散卖区,餐饮场所通过添加成倍调味料掩盖过期味道、流动摊贩低价购买过期食品加工等现象频频被查。 截至今年上半年,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销售过期食品案件60多起,罚没款56.4万元。此类案件常年不断、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损害行业信誉、降低政府监管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不当的处理也将导致环境的污染。 违法行为难以断绝 “一些案例中,不少商家觉得食品虽然过期了,但味道和外观几乎没有变化,因此不会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于是继续使用,这一情况在调料区尤其突出。”委员们介绍,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商家甚至会算一笔账,发现罚款数目和营收相比相对较少,进而明知故犯。如多名从业人员表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被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罚没收入所得并额外处3000元罚款,但实际获益可能远高于3000元,并能蒙混过关,从而由偶发演变成长期的违法行为。 在调研中,委员还发现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与监管环节还不够细致全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已过保质期产品要求禁止继续经营售卖、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等,但并未提及具体应如何处置才算禁止售卖、销毁应如何正确进行。因此许多商家反映,不知如何正确处置这类过期产品。 此外,由于食品上下游产业链虽然长,但准入门槛不高,加上社会总体餐饮经济的快速发展扩大了需求,导致一众从业者忙于日常经营而未着力提升自身软硬件素质,缺乏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能力。特别是对于过期产品的处理工作,既没有实行联动,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造成食品无法溯源、过期产品无场所销毁、临近保质期产品无提前预警、过期产品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跟不上等难题。 委员建议 ●加强日常监管 委员陈奥:增加过期食品整治专项行动次数和频率,依法打击过期食品继续售卖、过期食品回炉加工再售卖、更改保质期后重新上架售卖等违法行为;将过期食品专项行动常态化、不定期化,将生产到终端消费者间的所有环节进行全链条式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前夕,有针对性进行食品安全暗访,严肃处理故意违法行为,切实遏制乱象;加强重点监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过期食品销毁情况,将倒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对超市、餐饮场所、小商贩的过期食品进行随机抽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合理处置利用委员林芳如:合理处置这些待销毁的食品,将资源利用最大化,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对普通类过期食品进行分类利用,通过与垃圾处理类企业合作,将其转化为电能、化肥能源、畜牧业饲料能源等。若遇到有毒有害类过期食品,应建立监管档案,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依法销毁。 ●提升维权意识委员赵海静: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可通过主流媒体渠道,如报纸、电台等进行过期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可在违法高发场所附近进行定点安全教育,如在学校旁印制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分发给学生与家长,进社区开展过期食品安全管理讲座等,进一步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委员连梓宇: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通过成熟的举报机制,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日常经营中杜绝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切实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对商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形成行业黑名单,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