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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助“无碍” 城市更温暖 市政协委员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言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3年05月31日】


5月21日是全国助残日。对于残疾人来说,无障碍环境关乎他们能否正常居家生活和参与社会活动;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无障碍环境是文明的标尺,也是现代化、国际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标志之一。

日前,乐清市图书馆的流动图书车为视障人士送去了定制服务,不仅将盲文书送上门,还提供一份盲文书籍在馆清单,方便他们借阅。此举得到了视障群体的欢迎,也获得群众的一片赞声。在服务过程中,他们也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多多关注视障人士的诉求,提供更多的有效服务。

无障碍设施是否贴合实际,服务是否有效,特殊人群最有发言权。可在建设和管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忽略他们的想法和意图,建设时未能充分从特殊群体的视角考虑设施的实用性,使得一些无障碍设施在投入使用后,出现瑕疵或缺陷等问题。

在职能方面,作为主管部门的市残联属于群众团体机构,职权有一定限制,而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后续维修管理却由住建、市政、综合执法等不同部门负责,这间接导致主管部门在无障碍设计和规划上难以凸显主导作用。即使无障碍设施建好了,也难用上,反而带来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成了一道“面子工程”,残障人士未能受益。

“不少人认为无障碍设施是给残障人士使用的,但实际上,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具有普惠性,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小孩等都有一定的使用需求。”委员们介绍,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建设单位缺乏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只为应付考核而建,设施徒具象征意义。而有关部门针对侵占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违法打击也缺乏力度,导致此类行为没有违法成本。

委员建议

●机制破除“障碍”

委员程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打通部门壁垒,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小组,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协同办理,出具审批、监管、后续管理等管理方案,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委员叶丹:成立一支由特殊人群组成的无障碍设施监督队伍,在设施建设过程中,让特殊人群进行切身体验,提出相应意见建议,让无障碍设施建得科学,让特殊人群真正体会到便利。

●出行扫清“障碍”

委员薛品: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尤其是商业、办公、文化、旅游、体育、医疗、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对不规范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让无障碍设施真正用起来。

委员郑甘雨:建议采购无障碍化公交车,特别是公交线路中有医院、政府办事点等站点的,可专门打造一条无障碍路线,方便特殊人群使用。此外,在出租车、网约车等领域,为特殊人群开辟预约热线或折扣服务,改善公共交通出行体验。

●重管减少“障碍”

委员周然: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管理的力度,对无故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主体责任人追究责任,对造成一定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理,形成威慑作用,营造人人爱护无障碍设施、人人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委员丁霞芬:加强无障碍设施周边施工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要增加围栏、围挡等保护措施,避免特殊人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服务跨越“障碍”

委员金咏梅:在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无障碍化公共场所的位置和设施,提升知晓度,并可推出专为残障人群和弱势群体出行而用的公益导航。在公园、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强出行信息引导,可多采用电子讲解、自助服务设备,提供语音、视频引导,同时,提供放大镜、轮椅等辅助设备,方便特殊人群取用。

委员陈啸:落实特殊人群优待制度,对进入公园、景区、文化等场所的特殊人群提供志愿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并在一些演出、文化活动场所开辟特殊群体专区,让他们多多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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