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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19年01月17日】

1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潘云夫主持会议,副主席陈亦殊、万昌春、章海根、林月和、鲍潇舲,秘书长卢品才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审议通过《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修订稿)》《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调整为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会议同意金智芳、张龙、钱洁、卓秉谕、仇康亮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委员,同意方丽凡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同意赵伯敏、吴喜进、徐祥忠、吴志微、蔡阳、蒋章才、仇建吉、释正了、陈永哲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委员,撤销王旭森、郑攀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连淑铮、陈政、陈晓玲、李强、胡斌、郑元铜、朱和章、张颖、孙宁哲、王晓武、王剑乐、徐秋艳、赵章盛、郑大同、仇德谷、叶凡同志为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委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连淑铮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和章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徐秋艳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鉴于机构更名,会议决定何友成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黄元明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叶首政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陈绍鲁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潘云夫指出,与会人员要提高认识,凸显实效,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把界别群众的诉求和呼声通过大会发言、提案、小组讨论的形式集中反映出来;要履职尽责,做好表率,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全会的关系,按时报到,积极参与全会各项活动;要全力以赴,落实责任,加强沟通,深入细致做好各项筹备任务,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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