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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洗车行业整治民主监督建议书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5年11月23日】

9月,市政协委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民主监督小组就我市洗车行业整治情况开展了民主监督活动。监督小组先后赴乐清城区良港西路、四环路、环城西路洗车场点实地查看,并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现就监督中了解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行业标准,推进规范管理。目前,我市市区共有登记在册的洗车场点58家,场地面积20平方米100平方米不等,普遍以“水桶+高压水枪+抹布+洗车工”的低成本高消耗模式开展经营,洗车用水直接取自居民生活用水,循环节水设施缺乏,水资源浪费严重,绝大多数洗车污水伴随泥沙废弃物通过人行道直接排入地下排水管网,严重污染路面环境,加重城市污水处理负担。对此,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我市洗车行业服务强制性规范标准,对洗车点室内外场地设置、节水排水设施配备、人员岗前培训、洗车流程规范等车辆清洗标准作出明确要求;补助专项资金,鼓励支持洗车点引进先进节水设备,逐步引导洗车场点向中水洗车、微水洗车、无水洗车等低能耗模式改良;将洗车用水区别生活用水进行独立定价,推进洗车行业定额用水,通过用水、排污双收费的方式倒逼洗车场点向高效低耗方向发展。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促进科学选址。在监督中发现,当前我市洗车场点多为经营者自发设立,布点选址缺乏统一规划,仅宁康西路城区段两侧就有洗车场点多达8家,由于道路两侧停车场地的有限,洗车、停车违规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绿化带等问题突出;个别洗车场点片面追求车流效应,以十字路口、小区入口为经营场点,严重阻碍交通,影响市民日常出行。建议进一步突出洗车场点在市政基础设施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城市发展趋势,编制洗车场点专项规划,优先选择在大型停车场、加油站、公交首末站、城区入口处等区域设置洗车场点,推进场点选址的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城区主干道的洗车场点数量,明确要求主干道、非主干道两侧设立洗车场点必须要有足够面积的停车场地;居民集中区、商业集中区、文教机关集中区域内设置的洗车场点,需经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加强对洗车场点在位置分布上的控制和管理。

三是严格制度准入,引导行业自律。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现阶段我市洗车场点营业执照的审批尚无任何前置要求,申办人只要符合普通工商户营业条件就可申请办理,“开放式”的审批准入制度给后续监管带来巨大压力;同时,我市洗车行业自治尚处于空白阶段,自我管理缺乏,行业发展基本处于无序状态。为此,建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实行洗车场点准入联合审批制度,强化营业执照发放前的登记备案工作,重点突出场点位置、场地规模、排污设置等前置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加强洗车场点的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主管部门应鼓励支持有规模的洗车场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引导洗车行业成立行业协会,协助制定行业自我规范,指导定期开展服务交流“面对面”等活动,提升行业内部管理,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是整合监管职能,提效联合执法。今年4月份以来,市联创办已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主城区洗车场店进行专项整治,但从全市整体情况来看,长效监管工作仍有不足,还有较多的无证无照洗车场点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域,无人监管。为此、建议:建立联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将分散于综合执法、环保、市场监管、交通、交警大队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有机整合,强化联合执法。一方面,对正规场点要提高日常检查频率,借助资质年审、年检方式巩固监管实效,重点查处其在车辆违规停放、私设违章建筑、设施配备不达标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强化监管信息沟通,联合镇(街)执法力量,扩大专项整治范围,引导有条件的洗车场点提升改造,加大对城郊、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区域无证无照洗车场点的打击力度,通过“疏堵结合”全面促进我市洗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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