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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调查报告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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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35月,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由朱赛月副主席牵头,就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调研组通过问卷调查和召开柳市、北白象、虹桥、大荆等片区委员座谈会及承办单位座谈会,广泛听取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提案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委员提案质量有所提升。从对78位委员和16个承办单位的抽样调查情况看,有81.25%承办单位对委员的提案质量表示非常满意和满意(具体数据见下表)。许多承办单位都反映政协提案时代感强,对社会的热点问题把握准确,分析透彻,重视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阐述意见建议,体现了较高的价值。二是承办单位办理态度比较诚恳。大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能够及时走访委员,围绕提案建议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主动召开提案面商会,与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在问卷调查中,有55.7%的委员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态度表示非常满意和满意。三是提案服务工作比较到位。提案委比较重视提案服务工作,注重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适时修订了相关规章制度,不断优化服务机制,有力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提案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非常满意

一般满意

不满意

委员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

6.34%

49.36%

44.3%

委员对办理提案的实效

6.33%

18.98%

64.56%

10.13%

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质量

6.25%

75%

18.75%

承办单位对委员参与提案办理

18.75%

62.5%

18.75%

委员对提案服务质量

32.9%

54.4%

11.4%

1.3%

承办单位对提案服务质量

62.5%

31.25%

6.2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提案质量不够高。部分委员对提案的性质、作用、地位认识不够清晰,未将撰写提案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往往在政协全会前才匆匆选题撰写,由于时间精力投入不足,提交提案前缺乏深入调研,导致提案中反映的情况掌握不准,建议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如有的提案只是简单的反映问题,有的所提意见建议泛泛而谈,有的过于前瞻,有的违背政策,有的超出乐清承办范围等。此外,由于有些单位领导不愿意本系统委员撰写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提案,委员只好另辟途径,撰写自己不熟悉、不专业领域的提案,导致许多关键问题未能提到点子上,影响了提案质量。

2部分承办单位不够重视。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不足,未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办理工作仅停留在答复层面,将提案答复等同于办结,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提案没有得到有效办理。有些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精力放在了“公关”上,但提案办理实效并不理想,办理落实率往往不30%少数承办单位沟通不到位,闭门办提案,答复时把提案人的名字写错,或把委员写成代表,有的甚至只在去年答复的基础上改下称呼,连时间都没有进行修改,严重挫伤了委员的积极性。

3.办理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有的提案综合性较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办理,有的提案问题重大,职能部门力所不及。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相关部门难以协调配合,相互推诿,导致提案最终得不到解决,对提案办理产生负面影响。

4.服务方式不够创新。提案工作基本上采取传统的方式方法开展,缺乏创新意识。面对新问题、新形势、新情况,没有及时跟进,没有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导致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搭建“三个平台”,提高提案质量

1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召开全体委员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学习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选题和调研的方法以及撰写的技巧。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作用,通过现身说法、界别和委员联络组交流、印发优秀提案范文等形式,传授好的经验和方法,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和水平。

2搭建知情明政平台。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尽早提供提案参考题目,为委员调研和撰写提案提供重要参考。引导委员利用信息化平台,从网民建议中广泛搜集提案线索,把委员提案的着眼点引导到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上来。组织委员深入部门和基层开展座谈协商,使委员知晓党政部门的工作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

3搭建团体协作平台。发挥各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委员联络组作用,组织协调有关提案选题、前期调研、修改讨论,形成立意高、选题准、建议实的精品提案。建立提案选题上报制度,让选题相同或相近的委员根据本人意愿,组织调研小组,共同完成提案。积极发挥提案撰写能手作用,并联合一批非委员专业人员参与提案调研与撰写,把他们的智慧充分吸收到提案中来。

(二)强化“三个督办”,增进办理实效

1.强化重要提案协商督办。发挥专委会熟悉部门情况的优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12件提案重点督办。组织委员和提案者通过座谈、视察、走访等方式,开展与督办提案相关的调研协商,提出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承办单位参考。

2.强化整体推进跟踪督办。优化“回头看”跟踪督查方式,把对“回头看”当年提案,改为“回头看”前一年重点提案和当年提案;把提案委单独督办,改为市委办、市府办、提案委联合督办;把督办通报改为结果反馈,由委员审核确认,对于委员不满意的,要求见面协商,再次办理。探索开展集体提案委员督办,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调研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由提出提案的党派团体、界别、委员联络组组织委员开展暗访和调研,调动委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3.强化同类提案集中督办。引导部分有条件的承办单位,将委员关注度高、相近或相似的提案进行集中面商,发挥提案的聚合效应。对于综合性强、涉及单位较多的综合性提案,由市府办出面,举行“多对一”的协商办理会议,现场分解提案所提建议,明确责任,使事关多方的提案得到办理。

(三)创新“三项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1.创新公开办理提案机制。探索运用新闻媒体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的方法,向社会公开提案协商办理过程,将提案办理“由幕后推向台前”。每年选12个热点提案,在“中国乐清网”网络问政栏目公开,让广大市民、提案委员、提案承办单位共同讨论、互动,促进提案的进一步落实和社会效益的产生。

2创新提案沟通协调机制。创造条件,加强协作,在提案准备过程中,争取部门的支持,协助委员到部门进行调研;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组织委员和承办单位开展座谈、直接对话,拉近委员和承办单位的距离;在提案答复过程中,把工作做细,对于委员反映未及时答复的,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明确办结日期和答复日期。

3创新提案激励评价机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将提案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民主评议机制,尝试提案办理常委会民主评议和第一提案人满意度测评,督促承办单位重视提案办理和落实提案办理实效。健全优秀提案评选机制,由承办单位根据提案的选题是否准确、建议是否有参考价值等要求,对所承办的提案质量进行评价,推荐“好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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