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8—10月份,市政协组织有关人员,由副主席陈亦殊带队,通过开展实地查访、进行问卷调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途径,对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民主监督。现将本次专项民主监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问卷调查的情况
本次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收回问卷519份。这次问卷调查的对象覆盖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主、企业职工、行政事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社区(村居)干部和新乐清人等社会群体,其构成基本符合乐清居民的职业和身份分布情况,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问卷调查的情况如下:
第一个问题:您是否了解我市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
非常了解10.4% 一般了解80.3%
不清楚、没听说过7.1%
90.7%的被调查对象了解或知道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说明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权益的客观要求,大多数人或多或少对这项工作有所关注。
第二个问题:您认为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各地区发展是否均衡?
比较均衡0 一般均衡0
不够均衡82.9% 差距比较大17.1%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群众普遍认为我市各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程度不一样,并有将近五分之一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不协调情况严重。
第三个问题:您觉得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氛围如何?
市民积极响应、氛围浓厚1.8% 氛围一般46.8%
有些冷清42.2% 没感觉9.2%
我市尚未形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共识和整体氛围,调查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也说明文化部门在扩大宣传,营造支持文化建设、参与文化活动、共享文化成果的社会氛围上亟待加强。
第四个问题:您认为目前自己的文化需求是否得到满足?
满足0 基本满足29.8% 不能满足70.2%
超过70%的调查对象的文化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说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
第五个问题:您所在的村居(社区)图书室的开放情况:
经常开放 2% 偶尔开放 53.5%
遇到检查时开放 39.9% 无开放4.6%
从调查情况可以看出,当前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存在形式化,利用率低,大多是用来应付各种检查。
第六个问题:您对图书室配备的图书:
满意0.6% 比较满意1.4% 不太满意78.3%
不满意17.9% 没有图书室或没有去过1.8%
评价数据呈一边倒,说明图书室这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脱离群众现实需求。
第七个问题:你会参加政府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吗?
有活动就会参加11.3% 经常参加 2.6%
偶尔会参加80.1% 从来不参加6%
调查结果表明,群众普遍存在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意识,但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第八个问题:您对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是否满意?
满意0 比较满意1.2% 不太满意86.7% 不满意12.1%
从调查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成效低,普遍达不到群众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很大差距。
第九个问题:您认为所在地区的文化站里专业文化人员工作技能如何?
很专业,水平高0 一般,不是很专业78.9%
技能有待提高12.1%
调查结果,说明当前基层的文化人员不专业,专业技能比较低下,难以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撑。
第十个问题:您对以下哪一项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状比较满意?
文化设施的建设6.6% 文化活动的举办64.2%
文化资源和遗产的保护23.7% 文化理念的塑造5.5%
文化体制的运营和创新0 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创新0
调查结果侧面反映出,多数群众对我市基层公共服务硬件以及服务理念、产品等方面,表示不满意,还需大力推进。
第十一个问题:您认为我市基层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改进的地方是(多选):
应多开展群众文化活动70.1%
大力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宣传19.4%
多设立或改善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53.3%
加强文化团队的建设49.9%
多发展有本地特色的报刊、广播电视节目、音乐、歌舞、书画等文化产品37%
引进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11%
结合上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群众一方面对公共设施、服务队伍、服务内容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相对薄弱、不满意的方面要求改进的意愿比较高,另一方面,对容易受益、容易覆盖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有更多的期待。
第十二个问题:您认为在当地公共文化建设中,应该发挥作用的是(多选):
政府(镇、街道)64.5% 村委会(居委会)50.9%
市民群众23.7% 民间组织28.3% 企业等社会力量20.8%
多数人认为,政府(镇、街道)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应责无旁贷,履行好公务服务职能;同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村居、企业、民间组织、市民群众等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这次问卷调查,广大干部群众给予密切配合。在问卷中,一些倾向于意见和建议的问题,具体在报告的第二部分进行整理归纳。这些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广大市民期望政府及文化部门认真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市民公共文化需求的真切愿望。
二、有关座谈、查访的情况
为了能从更深层次了解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组织召开专项民主监督动员会并听取市文广新局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介绍,组织有关人员对清江、盐盆、翁垟等镇(街道)文化站运作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了实地查访,并召开政协委员、市文化馆干部、基层文化员参加的座谈会,争取从多方面征询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力求监督活动对改进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从座谈、查访以及问卷调查意见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受到关注,我市上下纷纷加大建设力度,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还不能达到群众的满意度。具体表现如下:
(一)公共文化服务供不适求
虽然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日趋丰富,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送非所需、需不能送”等问题仍然突出,“供不适求”现象直接影响到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市区晨沐广场、体育馆、公园空地以及柳市、虹桥、北白象等镇(街道)的公共文体活动场所上,每至夜幕降临,健身休闲娱乐人群人满为患,时有发生抢地盘收费现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室以及村级文化大院出现了“有书没人借,有书没地放”的尴尬局面,其配置的书籍因不适合农民阅读、缺乏日常管理以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等因素成了摆设,几个月甚至一年都无人问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也存在“运而不转”的问题;尤其是我市2011年开始实施的农家书屋工程,投入资金470万,向236家农家书屋累计配送图书233000册,音像制品23600张,报刊4690份,电脑236台,但多处农家书屋存在配送书籍打包未拆堆放角落、电脑被挪作其他业务所用、报刊寥寥无几不知去向以及群众鲜有知道农家书屋这一载体等现象。政府 “送电影下乡”中,放映实际覆盖仍有空白点,且电影老片多、新片少,影片题材过于老旧,不符合农民群众的胃口。从现实来看,由于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基层群众对所供给的公共文化没有话语权,文化部门对城乡居民繁多的公共文化消费需求掌握不够,对基层文化供给主要采取行政主导模式,一厢情愿地“送文化”较多,缺少针对性和有效性,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而一些优秀的文化产品,基层民众享受不到、享受不起、享受不好,无法满足他们的有效文化需求,从而使得市民的满意度达不到较好的程度。
(二)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一是镇(街道)文化站工作淡化。2007年乡镇内设机构改革中,我市对乡镇事业单位以职能划分进行分类改革,许多乡镇撤销了乡镇文化站设置,将之并入新设立的综合机构,诸如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11年乡镇区划调整后,镇(街道)文化工作由社会事务办、宣传办、文明办等有关科室承担,往往就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呈现出文化机构数量减少、基层文化服务机构弱化的趋向。二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薄弱。全市17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场所已建9个,在建5个,待建3个;962个村居建有240个文化大院,但由于管理和配套措施滞后,已建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效率不甚理想,“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十分突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大院验收之后大部分长期“铁将军把门”,少有开放,甚至变相沦为“赌博场所”和“棋牌俱乐部”。如乐成街道综合文化站借阅者极少,且电子阅览室电脑无法使用;翁垟街道综合文化站内部设施破损,仅有棋牌、听词活动;清江镇借用市文化馆分馆场地,一楼被作为社区中心,二楼、三楼内部文化设施陈旧并闲置;雁荡镇综合文化站1500平方米减至300平方米,只有图书借阅功能;北白象镇、白石镇、淡溪镇、仙溪镇综合文化站大部分时间关闭或闲置中,闲置的村级文化大院也比比皆是。三是基层文化阵地流失严重。由于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活动场地被占用于社区中心办公的现象比较普遍,如盐盆街道田垟村文化大院(温州市文化示范村),现为滨江社区中心办公场地,文化室仅剩图书室且无人管理,其他设施设备都已流失;北白象镇莲池头村文化大院(浙江省文化示范村),一楼二楼被占用于南港社区办公,除图书室、展览室保留外,棋牌室、残疾人活动室、阅览室、排练室等被挪用。而乡镇区划调整后被撤并乡镇的综合文化站挪用或闲置现象也很为突出,如原磐石镇综合文化站租用卫生院,租金已付两年,处于闲置;原湖雾镇综合文化站被作为社区中心使用,图书全部遗失;原象阳镇、原双峰乡、原智仁乡综合文化站闲置,原七里港镇、原岭底乡综合文化站则挪作他用。
(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跟不上发展需要
一是基层文化人才总量缺。当前我市基层真正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极少,仅虹桥镇有1名专职文化员,其他16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都没有专职人员,难以正常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乡镇机构改革后,一方面不再有新增的专门的文化员编制,一方面事业干部由乡镇统筹安排,文化员编制人员大都挪作他用从事计生、财务、社会事务、驻村指导员等岗位或一人身兼数职,基层文化员普遍“姓文不干文”,如柳市镇24名文化员仅有2名兼职文化员,其余全部转岗。大多数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的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职,这些兼职干部由于工作繁忙或无所用心,大都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二是基层文化人才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乡镇文化干部有一技之长或一专多能的普遍年龄偏大,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结构不合理问题日益突出。自2002年后,乡镇文化员招考不再由文化部门把关,由人事部门统招,没有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导致招录的文化员普遍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难以胜任活动组织、艺术辅导等文化服务。三是基层文化人才工作积极性不高。乡镇文化站的撤销导致专职文化站长不享受中层正职干部待遇,待遇和地位的变化降低了工作积极性,还有镇(街道)文化经费投入少、文化设施落后、文化活动匮乏等基层文化工作现状也难以调动文化员的工作积极性,容易导致“能做多少是多少,能做到什么程度是什么程度”的消极工作态度。
(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政策执行缺乏约束力。由于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尚未专门出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地方主要领导对文化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主要靠领导号召、文件规定和部门自觉。而一些镇(街道)、社区、村居的领导干部,对文化工作的机遇、责任和发展意识比较薄弱,还存在把文化建设仅仅当作是上级政府交派的任务,认为就是为老百姓文化娱乐提供场地,不愿多花人力物力,重经济轻文化、重工程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着“只要过得去、不求上水平”的想法。二是财政资金投入使用不科学。我市基层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设施投入相对大,愿意投入经费修建文化形象工程,重视文化站的硬件设施是否达标,但对文化软件的投入往往很少,忽视服务的内涵和实效,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面比较窄。此外,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市政府专门出台扶持政策并提供经费补助,但对于一些地方在获得补助款后,后期建设是否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缺乏相应的全过程监督。三是文化服务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相较教育、卫生、科技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而言,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力度较小,对乡镇工作考核中文化工作只有0.5分,也缺乏系统的绩效考评机制。造成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好坏、服务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等指标与执行情况,无法开展有效监督与问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人、才、物的投入就很难得到落实,也就难以确保群众得到真正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激励机制薄弱。我市针对文化赞助方面的现行政策少且不具体,文化赞助未能享受税收优惠;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社会力量捐助公益文化事业缺乏引导机制;能够提供给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总量偏少,导致社会力量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不高。
三、建议
(一)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多层次群众文化活动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演出,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书法、摄影、非遗等展览,读书月、文化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充分挖掘基层文化资源潜能,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创立的文化活动形式,鼓励以群众文化节、戏剧节、歌咏赛、广场健身等形式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为使公共文化惠民的覆盖面扩大化,建议统筹安排年度规划,充分发挥文化、广电服务体系和各类场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重要作用,如研究改进送电影下乡工程的片源供给机制来提高农村群众观看电影的实效,引进农技专家开展实用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来引导农民来农家书屋读书用书。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信息反馈机制和平台,引导群众参与需求表达和文化供给相关决策,如对公共文化产品需求信息的反馈,了解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不同群体对文化需求的信息,有针对性做好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对公共文化产品实际效果的反馈,公共文化产品的效果不仅要有数量,即演出多少场,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送书下乡的数量,更要从公众的受益面、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感受度、公共文化产品对提升群众素质程度的反馈;对文化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的反馈,及时进行科学纠偏。
(二)坚持“建管并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主体效能
一是要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也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从合署的社会事业服务机构中分离出来,明确职责,并妥善处理好“分合”关系,即镇(街道)要提高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好综合文化站的日常管理,文化部门要强化对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业务指导和评价考核,双方要就文化员配置、站长配置等事项经常沟通、相互协调,努力使乡镇综合文化站真正“站”起来,成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龙头。二是要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当前,既要建设好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中心、文化公园等一批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也要按照按人口比例规划和配套好农村相应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开放性的特色文化活动阵地,推进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场地建设,解决好“有馆陋舍”和“有站无舍”的问题。同时,重视和加强对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整合、改造和利用,加强与党建、科技、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接,互联互通,但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挪作他用。三是要促进文化设施提能增效。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公益性文化活动,杜绝公共文化设施的闲置浪费现象。在进一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定期评估检查,重点评估运行管理、场馆内涵和利用率等,制止公共文化设施被挪用、被占用的做法,避免“一年建、二年荒、三年不见踪影”的现象。
(三)坚持“增强内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要完善文化干部使用机制。对全市基层文化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通过掌握人员的编制岗位、专业技能、工作意向等情况,由镇(街道)与文化部门共同合理安排人员调剂,努力使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达到规定(按照1.5万人配1个文化专业人员)。重视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政治经济待遇,保障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二是要完善文化干部准入制度。新招录文化人员,要符合基层文化工作需要与要求,建议文化部门参与并主要负责文化干部招录专业技能考核,把好入口关。建立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有文化专长的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工作,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大中专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以逐步改善基层文化队伍的组成结构。三是要加大文化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完善基层文化干部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和聘用机制。对于热衷于文化事业、业绩突出、社会评价高的文化干部,可以参照农村指导员的有关规定,给予优先选拔任用。四是发挥民间文化骨干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民间协会、民间文艺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在资金扶持、队伍培训、行业评估等方面同等对待。建立基层文化志愿者参与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有重点、分层次地启动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人员从事公益性文化服务,弥补文化人才队伍人员不足。
(四)坚持“健全机制”,壮大公共文化服务支撑力量
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文化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抓设施硬件的同时,抓好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度规范等“软件”建设。二是要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文化强市建设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尤其是统筹安排好基层文化站所必需的正常活动经费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转、维护及文化队伍教育培训经费。加强市级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监督,对资金的使用及完成结果实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保证文化资金不被截留、挤占或擅自改变用途。三是要加强和完善文化建设考评工作,适当提高文化建设在镇(街道)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如试行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责任制,每半年从财政投入、任务指标、服务质量等方面通报全市各镇(街道)、示范社区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使文化建设的软目标成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硬抓手。四是要探索建立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多元参与机制,政府可以在把握方向、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采取股份制、冠名权等各种有效的市场手段,通过鼓励无偿捐赠、建立文化基金会、形象展示、重大文化活动推介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