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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2年08月01日】

  食品安全大如天。校园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学的正常开展和校园的平安

稳定,更应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学校已开始关注校园食品的安全工作,把做好此

项工作作为打造“平安校园”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学校食堂建设滞后,校园周边的商店、流动摊

点无证无照等问题依然严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一、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校园食品生产的源头安全令人担忧。一是学校食堂每天必用的调味品等合格率不容乐观。2006年各类食

品浙江省级监督抽检合格率:黄酒为60%,酱油为66.67%,含乳饮料为50%;2006年各类食品温州市级监督抽检合格率:

食醋为66.67%,饮用水为72.73%,肉制品为66.67%,这些饮食品的抽查合格率接近或低于质量警戒线。二是以学生为主

要消费群体的液体乳质量不合格。2006年4月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5家企业生产的液体乳进行抽查,结果全部判

为不合格。2006年9月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又对我市8家液体乳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没有一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证。这些液体乳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学生。

  (二)我市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低。食堂是学生就餐的主要场所,食堂环境的卫生、功能布局

的科学、操作流程的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等都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切不可等闲视之。我市现有中小学校267所

,其中有155所学校建有食堂,而已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仅45所,持证率为29%,有97所公办学校食堂尚未取得卫生许

可证。学校内部小卖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仅10所,持证率也相当低。据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员说,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状

况很不乐观,“三无食品”是他们卖给学生的主打食品,且屡禁不止。这些不符合要求的校园食堂和小卖部都是一颗

“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学生的健康安全。

  (三)校园周边环境差,流动摊点缺乏有效管理。相对于校内食堂和小卖部,还存在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这

样一个尴尬的灰色地带。据调查,我市90%以上的学校周边有小卖部或流动摊点,其中有大部分是出售伪劣食品、“三

无食品”的无证摊贩。每当学生上、放学之际,流动摊贩进驻和包围各个学校门口,摊点前人头攒动,生意红火。各种

来路不明、劣质的炸串食品、廉价小吃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威胁。

  (四)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低。我市中小学生的总体食品安全意识较低,在具体的消费过程中的自我

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据抽样调查,我市城镇和农村学生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分别为15%和5%;中小学

生对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知晓率依次分别为20%、14%和8%;电视和报纸是他们获得食品安全信息的

主要渠道。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尚未形成合力,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

薄弱,监管体制不健全,管理力度不大。二是一些食品企业生产规模小、条件简陋、设备不全、环境较差,不能切实履

行法定的质量义务,没有做到依法生产经营,食品质量难有保障。三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

食堂、小卖部,对食品卫生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食品储运、包装等环节技术落

后,包装物不合格现象普遍;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制后对食品卫生工作疏于管理,承包人只注重经济效益,

忽视食品卫生问题,从业人员未体检先上岗的现象普遍,给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四是学校食品卫生宣传

力度不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欠缺。

  二、几点建议

  (一)加大源头整治力度,消除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一是要堵住“黑”源头。严厉查处那些无

照生产、无资格许可证的地下工厂、地下商店。二是要抓住主源头。对已发许可证、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要

从原料购进,到库存状况、原材料进出记录以及生产过程的投料情况进行查实,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的来龙去脉,掌握

监管和处罚的主动权。三是要开辟新源头。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同时,要加强对为校

园提供食品的菜市场、农产品基地的监管,规范学校食品的进货渠道。建议由政府提供学校食品采购的放心场所,或对

校园食品货源实行统一配送制度,确保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市有关部门应按照浙江省农村教育“四项工程”的有关

要求,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认真落实 “食宿改造工程”的实施工作,切实改善中小学校就餐条

件。建议由教育局牵头,在对学校食堂加强管理、对食堂从业人员加强教育的同时,用3-5年的时间,通过整改食堂硬

件设施,彻底改变我市中小学食堂卫生状况。对初步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加强引导,使其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并取得卫生

许可证,对条件确实不具备的食堂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依然不具备条件的应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对校园周边餐饮摊点的专项整治。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工商、

质监、药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学校周边小商店和流动摊点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打击出售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流动饮食摊点。并且,应开

展日常性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让他们死灰复燃,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原料的来

源、进货渠道、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追究

责任;学校应当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

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二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内部小卖部的管理和检查。小卖部必

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向卫生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不允许超许可范围经营,商品的来源渠道必须规范,采购物品必

须有厂方食品许可证,严把准入关。应重点检查小卖部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

同时,积极开展校园“放心小卖部”、“校园示范商店”等创建活动,规范校园商店经营行为,保障学生食品消费的安

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食

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

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利用校园板报、广播等,加强对学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

别能力,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合理、营养安全的饮食习惯。

  校园食品卫生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美满和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深信只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密切配

合,齐抓共管,就一定能为我市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撑起一片蓝天。

    王 玉 珏:              赵 海 滨:

    界   别:妇女联合会          界   别:社会科学

    党   派:民 盟            党   派:民 盟

    单位及职务:民盟乐清市委会宣传部长    单位及职务:民盟乐清市委会秘书长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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