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二次会议专题
网站首页 专题首页
全会新闻全会日程全会报告大会发言图片传真
大会发言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构建全域文明新高度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3年02月13日】

——程遥、叶丹、薛品、郑甘雨、周然、丁霞芬、金咏梅、

陈啸委员代表总工会界别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其中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乐清市残障人士2.5万余人,但在日常场景中却很难看到他们的身影。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无法满足其使用需求,出现残障人士普遍不敢出门不愿出门的窘境,亟待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重点单位没有设施,只有障碍一是企事业单位无设施,残疾人办事有障碍。2021年乐清市检察院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我市多个乡镇(街道)办公大楼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多处办公大楼缺失无障碍设施,如,南岳镇政府未设置无障碍车位,服务中心公共厕所未设置安全扶手和无障碍通道;市社保办公大楼、乐成街道防疫接种点等公共场所缺无障碍电梯,这对特殊人群造成一定程度不便。针对调查结果,市检察院发了9份检察建议书,但一些问题至今未解决。二是公共休闲区域无设施,残疾人游玩有障碍。部分公园为避免自行车、机动车入内,在园区入口处设置了石墩、栅栏,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乘坐轮椅的特殊人群入内。此外,雁荡山景区、中雁景区等部分景点缺少无障碍设施,导致残友游玩过程障碍不少。如乐清市天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连续三年开展“无障碍”雁荡山圆梦之旅,但小龙湫等一些景点没有无障碍坡道,工作人员要一个个背残友们到景点游览,游完一处,又要将他们一个个背下山。三是公共交通无设施,残疾人出行有障碍。无障碍公交车在一线二线城市早已是“标配”,如北京公交集团有无障碍公交车1.2万余部,杭州4000多辆公交车中余30%已是无障碍公交车。自2013年起,我市虽推出了残疾人公交IC卡,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但我市的公交车缺乏无障碍设备,现实中乘坐轮椅的残障人士很难独自上车,一些残友只能无奈放弃独自乘坐公交车的想法。

(二)部分公共设施虽有建设,近似于无一是建了无法使用。虹桥镇某残友曾对多个标志有“无障碍设施”的厕所进行实地体验,结果发现部分厕所不是通道狭小,就是厕位入口狭窄,轮椅无法入内。如城区中心公园内贴着“残疾人设施”的公共厕所内仅配备坐式厕位,未配备安全扶手,且内部通道狭小,轮椅很难进入厕位。二是建了使用不便。有的残障坡道在建设时为追求美感,选择非平整坡面,轮椅虽能在上面行驶,但与在平整坡面上行驶相比,难度要大得多。如宝鑫菜场侧门的残障坡道,不但用了三级转弯坡道(最后一级还是铁制简易坡道),而且坡道过长,造成使用不便。三是建了存在隐患。一些残障坡道斜度过高、转角狭窄;一些窨井盖设置在盲道上;一些盲道直接通向路边绿化带……这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却给特殊人群制造了潜藏风险。如城区伯乐路上的一段盲道,中间无故空了十来米;金溪路上的盲道通向的是有水泥围栏的绿化带。此外,在无障碍设施考核中,仅仅考察无障碍设施建了没有,而不管无障碍设施用没用上、有无专人管理、是否被占用和破坏。一些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大楼场所,为了应付考核,随意建设坡道作为“无障碍设施”,贴张红纸打印标识的现象屡见不鲜,但这样的操作等同于无。

(三)部分无障碍设施缺乏管理,任凭侵占一是重“建”轻“管”,出现私人侵占。无障碍设施长期处于“无人管”的情况,使一些设施出现被损坏、被侵占的情况,给特殊人群使用造成很大的不便。汽车、电动车随意违停在盲道上等现象屡见不鲜,让通道“形同虚设”。如清远路商圈附近盲道,常被汽车、电动车占用。一些盲道上随意堆积着各类建材,道路施工却未设置安全挡板,威胁到盲人的安全。如中心公园附近盲道,堆积着各类建材,却无任何施工安全挡板。停车场的无障碍车位,多数时间被其他车辆占用,如城南街道办事处等地的政务服务中心新划出的一批无障碍停车位,常被正常车辆占用。二是重“健”轻“残”,出现政府侵占。一些以镇街为业主建设的公共自行车点离盲道过近,未空出安全距离。如乐清市公安局、法院附近的公共自行车点紧挨着盲道,旭阳路附近的公共自行车点停放的部分公共自行车进入了盲道范围,容易对盲人行走造成危险。

二、原因分析

(一)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协作机制衔接不畅。担任无障碍设施管理职能的有残联、住建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行使职能时墨守成规,没有变通,出现扯皮现象,没有形成合力。作为主管部门的市残联属于群众团体机构,职权有一定限制,而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后续维修管理却由住建、市政、综合执法等不同部门负责,这间接导致主管部门在无障碍设计和规划上难以凸显主导作用。一些道路、场所在设计、施工无障碍设施上,相关部门之间前期设计磨合不够多,未能按照标准进行专业化施工,导致无障碍设施虽建了,却难用上,反而带来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成了一道“面子工程”,残障人士未能受益。

(二)社会重视不高,违法成本低。宣传力度不够,呼吁保护和重视无障碍设施的社会认识与氛围不够强烈。有不少人认为无障碍设施就是给残疾人用的,整体需求小,因此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实际上,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具有普惠性,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小孩等都有一定的使用需求。一些建设单位缺乏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只为应付考核而建,设施徒具象征意义,不仅不能达到照顾、方便残障人士出行的目的,反而增添了安全问题发生的几率,成了添“倒忙”此外,无障碍设施侵占等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极为普遍,如一些无障碍坡道随意被杂物占用,长年累月也不见人清理。日常很少见到有关部门针对侵占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违法打击,导致此类行为没有违法成本,让残障人士深受其害

(三)特殊人群参与缺位,专业化服务不足。无障碍设施虽有相关标准存在,但能不能用,好不好用,特殊人群是最有发言权。可在建设和管理方面实际操作中,他们属于缺位状态,听不到他们的呼声,他们的想法和意图易被忽视。特别是建设时未能充分从特殊群体的视角考虑设施的实用性,使得一些无障碍设施在投入使用后,出现瑕疵或缺陷等问题此外,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缺乏对无障碍设施信息的公开,导致特殊人群很难获取关于无障碍设施相关的信息,对他们的生活安排造成不便。

三、几点建议

(一)理清管理机制,加强协同管理能力。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打通部门壁垒,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小组,形成合力,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同办理,出具审批、监管、后续管理等管理方案,形成长效管理制度。成立一支由特殊人群组成的无障碍设施监督队伍,在设施建设过程中,让特殊人群进行切身体验,提出相应意见建议,让无障碍设施建得科学,让特殊人群真正体会到便利。

(二)重视配套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实施,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尤其是商业、办公、文化、旅游、体育、医疗、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对不规范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落实管理主体,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让无障碍设施能用的起来,让特殊人群能享受到设施的便利。建议采购无障碍化公交车,特别是在涉及医疗机构等线路时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无障碍线路,方便特殊人群使用。此外,在出租车、网约车等领域,为特殊人群开辟预约热线或折扣服务,改善公共交通出行体验

(三)加强侵占管理,加大特殊人群保护措施。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管理的力度,对无故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主体责任人追究责任,对造成一定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理,形成威慑作用,营造人人爱护无障碍设施、人人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无障碍设施周边施工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要增加围栏、围挡等保护措施,避免特殊人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四)普及设施宣传,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在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无障碍化公共场所位置、设施,方便特殊人群知晓,并可推出专为残障人群和弱势群体出行的公益导航在公园、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强出行信息引导,可多采用电子讲解、自助服务设备,提供语音、视频引导,同时,提供放大镜、轮椅等辅助设备,方便特殊人群取用。此外,落实特殊人群优待制度,对进入公园、景区、文化等场所的特殊人群提供志愿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浏览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