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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聚焦住宅小区综合管理 “内外兼修”提升市民幸福感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1年09月28日】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市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市民居住环境得到大大提升。但是,不少住宅小区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环境难提升、设施缺维护等突出问题。由此,乐清市近期印发了《乐清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四位一体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格局。日前,部分市政协委员对全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助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业委会存在“缺位”困境

部分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

截至2021年7月,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95个、已入驻物业195个、成立业委会149个。刚印发的《乐清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指出,2021年10月底前,全市住宅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覆盖率要达到100%;12月底前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100%。该方案还提出了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构建住宅小区共建共治格局、健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但是,委员们调研发现,业委会“成立难”“成立慢”现象仍然存在,很多新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迟迟没有成立,仅靠房地产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有些业委会虽然形式上已经成立,但是“不管事”“不做事”现象突出,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基本上是将小区事务全权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导致业委会无法长期、稳定地开展工作。而那些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大部分都是仅靠招几个保安、保洁人员进行管理。

委员们调研还发现,由于业委会是一个付出不少、挨骂也不少的无薪纯公益组织,加上小区内事项繁多,很多业主对参加业委会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业主思想消极,基本不参与小区建设,对业委会委员的选举不管不顾;或只会抱怨,而没有提出具备可操作性的建议或意见。

不良业委会成员“谋私利”

破坏小区正常管理秩序

业主与业委会本应是一个共同体,但一些业委会成员在小区管理中不仅没有为全体业主利益着想,甚至与不良物业公司串通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

“一些业主反映,一些业委会成员在出租小区商铺、物业用房中谋取不法利益,有些还在小区电梯广告位出租中收取费用。”委员们介绍,乐清市住宅小区还存在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部分业委会未按小区议事规则进行小区维修项目费用定价,未经业主协商擅自决定超出其决定能力范围的维修金额,且存在未公布小区收支明细、财务不清等问题。还有些业委会成员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成为小区物业的“实控人”,谋取非法利益。

同时,个别小区的业委会成员掺杂私欲,享受特权,不交或少交物管费、车位管理费;占用公共资源,在物管办公场所打牌、聊天、谈个人业务;有的还不时拿发票去报销个人费用,当物管未能满足其要求时,在维修资金使用上故意设卡投否决票。这些行为损伤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也破坏了小区正常管理秩序。

物业管理市场良莠不齐

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有缺陷

目前全市有富力、绿城、丽洁、绿邦、大管家、乐耀、旭阳等40多家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展现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问题。一些物业企业没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目标,没有企业品牌意识和管理服务意识,仍然采用低级粗放的管理模式。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专业知识不强是目前乐清市物业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难以适应业主对服务的要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委员们调研发现,全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及服务收费制度存在问题。物业服务比较复杂专业,比如对水泵、电梯等设备的维护,很多业主不懂也不可能亲眼看到。即使是能看得见的服务,物业服务也会因人不同而有不同评判。业主与物业之间所认为的服务缺乏有公信力的衡量和综合评价标准,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普遍都不满意,成为一个凸显的矛盾。

委员建议

完善管理机制

委员叶昱廷:完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总牵头部门带头理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的职能,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每年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构建市住建局监督指导、各镇街和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主委员会主动参与、上下整体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住宅小区监管合力。同时,建议市住建局加强物业管理的人员配备,不断强化乐清市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提高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率。

加强监督和指导

委员金微:进一步加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的准入机制,加强党建引领,真正帮各住宅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担当、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队伍,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赢得业主信任,并可以通过程序性规定来约束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力的行为。积极做好业主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提高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识,提高业主发挥监督物业和业委会管理的作用,依法管理好住宅小区公共财产、共享产权等,建立物业服务质量公示及业主评价制度,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加强物业行业管理

委员王程: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的扶持和监管,建议建立一个物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公开平台,对物业公司实行梯队排名,优胜劣汰。规范物业费收费的管理,建议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基准价格,让业主明白什么样的服务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从而建立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收费体系,并定期发布政府指导价作为市场的调节价。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建议物业协会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物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长期培训与短期集训结合开展专题培训,住建部门和镇街(社区)对持证上岗、培训情况予以监督,从而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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