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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选登: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助推乐清资源利用新发展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1年09月26日】

近年来,随着乐清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生活垃圾分类十分迫切。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确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召开推进会等,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

截止202010月份,全市已完成村、小区投放点布设557个,完成率74%;实施高层撤桶、撤桶并点小区有87个,完成率61%;建立督导员队伍的村、小区有608个,完成率80%。全市已采购分类车辆155辆,开展定时定点收运村(小区)245个,完成率32%。从温州市重点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排名看出,我市考核成绩虽然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我市考核不及格的重点乡镇(街道)(60分下)仍有7个,根据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多数居民生活垃圾投放分类参与度不高,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停滞不前。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多数市民虽然知晓、认可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参与垃圾分类意识仍然淡薄,垃圾分类在众多住宅小区无法落实。2020年乐清市生活垃圾分类问卷调查显示,将近88.4%的受访者认为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的活动非常有必要,但是受访者中一直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的人不到25%。以虹桥镇为例,该镇13个住宅小区虽然已在小区内设立定点投放四分类桶、粘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告示、发放分类指南手册,但是缺少入户宣传和分类标准的详细讲解,多数业主没有实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定点投放,导致这些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浮于表面。同时,我市生活垃圾运输出现的车辆混装混运现象,挫伤了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调研发现,受访者中有将近6成的市民对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不满意。如乐清中心幼儿园部分家长反映,东山南社区和市中心幼儿园联合推出让孩子和家长一起互动参与的“垃圾分类.绿色21天打卡”公益活动很有意义,但是资源回收车在收集学校、社区的生活垃圾往往都是混装、混运,让他们觉得垃圾分类活动失去原有的意义。

(二)在生活垃圾分类上缺乏长效有力的监管措施,分类示范单位沦为“昙花一现”。虽然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会定期进行专项考核督查,但是仍有部分市民、机关单位存在垃圾分类时有时无、分类违规等问题,整体情况仍然不够理想。如:202012月调研发现,市行政管理中心和多数乡镇(街道)办公楼部分四分类桶中经常会出现“有桶乱投放”现象,更多成为形象工程;梅溪村作为我市垃圾分类典型示范村,曾在2016年被央视《焦点访谈》重点报道但是当前每家每户门前摆放的特定分类垃圾桶逐渐成了摆设,多个定点垃圾分类投放点开始出现垃圾分类不合规和混装问题。同时,我市执法部门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储存、分类回收等方面处罚力度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只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忽略对于业委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管督导。如某小区物业公司采取了高层撤桶举措,但是部分业主撤桶后就往楼道里投放生活垃圾,引发众多矛盾,影响工作开展。

(三)垃圾分类回收终端处理能力不足,严重制约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进度。当前我市针对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模式。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少,项目建设用地难、财政资金补助低等一系列问题严重,终端处置设施、项目未能与垃圾分类进行同步匹配,造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终端处置的脱节。截至202011月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共48.08万吨,日均产生量为1435吨,生活垃圾产生全年同比增长率为4.20%。若排除年初疫情的影响,20204-11月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534吨。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原设计处理能力800/日(最大处理能力1200/日),大荆蒲湾填埋场原设计处理能力180/日。通过柳市焚烧厂和大荆蒲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全市生活垃圾焚烧日均处理1200,填埋量日均334吨(截止11月份填埋总量已达9.33万吨),超出我市填埋量的生活垃圾则送往金华等多地处理,未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由于超负荷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周边群众时有反映空气污染等环境隐患,影响其日常生活。

(四)生活垃圾分类牵头机构设置分散,部门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系统工程,贯穿于源头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利用和终端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协调。而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由多个政府部门临时抽调人员所组成的管理单位,同时安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市机关事务中心为牵头单位,协调统筹机制不畅。同时,我市在生活垃圾分类缺乏系统性方案和长期性激励措施的谋划,致使各乡镇(街道)未按照需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同步规划布局。而反观宁波等地,由市长、常务副市长牵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市级统筹、区县组织、街镇落实”的责任体系,有效协调政策和资源,强化执行落实。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借鉴宁波等地经验,全面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细化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对有物业的小区,建立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双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倒逼全市范围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上,建立村干部联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落实协调解决村民在垃圾分类工作汇总的矛盾与问题,像当年“移风易俗”活动一样轰轰烈烈的开展维持。

(二)开展三位一体宣传攻坚,使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市办公场地、村社和教育场所全方位、持久地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教育。开展垃圾分类现场说明会,详细地向市民解释垃圾分类回收的具体办法,让市民详细了解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重视老年人是社区垃圾分类的“意见领袖”的作用,抓住这些少数关键,推广我市在部分小区开展的“垃圾换生活用品”等活动经验,通过互惠互利形式推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进万家,逐步实现群众从“要我分类”向“我要分类”的意识转变。

 () 规范垃圾分类收运行为,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严肃查纠无资质收运、混合收运等突出问题,规范分类收运行为。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建立信息化垃圾分类溯源、识别、计量系统,积极推进以居民户、单位为单元的分类计量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压缩和分选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转运体系。

(四)扶持垃圾处理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化布局。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设,培育PPP模式相关企业和产业,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向合理化、多元化、高质化发展。建立规范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推进资源回收市场化进度。

(五)加强垃圾分类监管责任,拓展监督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垃圾分类前端分类、中端运输、回收利用、末端处理环节进行有效的信息收集和监管。建立垃圾分类群众投诉举报热线和互联网平台,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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