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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选登:真正发挥政策之力 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1年09月26日】

——王程、屠勤秧、金微、周丕茂、叶昱廷委员代表

民革乐清市基层委员会的发言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和新风险。我市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六保”任务,最大限度释放惠企利民的政策红利,不断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步伐,实现经济向好向上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0年我市出台许多优惠政策,并支出扶持资金13.09亿元,特别是为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出台了“减租减息减税减费减支”等系列优惠政策,多途径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济明显回升向好。20201—11月,我市规上工业增加值274.45亿元,同比增长4.3%;规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12.03亿元,同比增长4.4%;实现利税147.41亿元,增长10.4%,其中利润107.36亿元,增长19.4%。我市经济的回暖离不开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推动作用,但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政策在实际落地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政策之力以及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急需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政策落地实施不精准

一些政策在实际落地时,由于精准度不够、惠及率不高等原因,导致部分应享受政策红利的扶持对象却无法享受。

一是存在“应享未享”情况。疫情时期,我市出台了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但某些企业充当“二房东”角色,并没有为最终经营者减免租金,扶持没有真正精准到位。如,总部经济园区的某些“二房东”企业享受了此次房租减免优惠红利,而实际租赁经营的小公司却没有享受。社保“缓减免”政策的实际操作中,将个体户分成单位和个人两类,显示单位的可以享受政策,显示个人的则不能享受。如我市某饺子馆和某美容中心,均登记为个体户,但由于饺子馆显示属性为单位,其员工享受了社保费减免的优惠政策;而美容中心因显示属性为个人,其员工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另外,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对文化产业进行补助扶持,主要是针对越剧、非遗等,但实际上很多都补给了“吃文化”,此类情况在一棵树、西铁等文化产业园中多有存在。

二是存在“门槛较高”情况。在后疫情时期,很多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最需要政府的扶持,但这些企业规模实力较小,主体认识有限,而政策门槛又较高,他们难以够上条件要求,导致部分政策惠及率不高。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中,企业的残疾员工需达到25%才能享受退税优惠,2020年我市有残疾人就业的企业678家,其中能达到上述比例而享受该政策的只有27家,惠及率仅为3.98%

(二)少数政策效果发挥不明显

少数优惠政策落地后因操作性不强、投入和收益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效果发挥不明显。

一是存“惠而不实”情况。个别政策出台后缺乏较好的操作性,导致企业的申报意愿也不强。如新购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由于财务操作非常复杂,一般企业都不愿意申报,到2020年三季度,我市36970家查账征收企业中只46家享受了该政策,占比仅0.12%。再如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的政策,银行放贷需要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但评估费用较高,往往占了贴息金额的很大部分,导致企业申请意愿不强。

二是存“效用不高”情况。有些政策补助金额较小,涉及企业多,存在“撒胡椒面”、绩效不高等现象。如,为促进小微企业规范升级,我市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且保持在库一年时间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近3年已对首次上规556家企业中的312家给予奖励,但3年内下规企业也高达313家。实际上企业升规是企业发展的自发过程,这样的做法对企业升级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甚至出现个别企业为了补助勉强升规,补助资金到手后又下规的现象。又如,鼓励企业开展培训的“以工代训”政策,惠及2万多家企业,每年补贴资金7000多万,但培训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很多培训内容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无法满足企业员工对职业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培训学习效果差、学习参与率不高等现象普遍。同时,多数学员为考证拿补助而培训,培训后技能水平依然低下,适应不了产业发展需要。

(三)个别政策执行监督不到位

个别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全面监督到位,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违背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

一是存“虚假套取”情况。少数企业利用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等政策中的漏洞,通过种种手段套取政策优惠和补助。我市对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等多种优惠政策,个别本土企业钻政策漏洞,通过在外地注册公司的方式,换个“马甲”变成外地企业,从而享受招商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每年温州市会考核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我市也全力支持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评定,除给予资金奖励外,在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批用地等方面都给予很大优惠。在利益驱使下,少数不合格的企业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通过增加研发材料费用、把生产设备做成研发设备、把一般员工列入科研工作人员等方式,窜改企业财务报表、台账中的研发费用支出比例等,使企业符合评定标准,从而套取政府补助资金,而中介机构则从中赚取3-6万的代理费以及后续企业每年的审计费。如某灯饰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说开发新产品用到了石墨烯,而其财务人员却说企业从没购入过石墨烯。

二是存“借策脱壳”情况个别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因为监督不严,让某些企业钻漏洞逃避风险。我市为了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出台了《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规模1.5亿元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了很多企业渡过了难关,但个别企业却利用应急转贷资金达到逃废债目的。如,经济开发区某科技企业在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获得应急转贷资金,从而争取时间将资产转移到外地,并成为当地明星企业。

究其原因,个别政府部门在出台某些政策前缺乏实际调研,存在为完成考核任务而简单套用上级政策文件的情况;部分政策的实际操作性不强,申报过程过于繁琐,影响企业参与意愿;一些政策的投入和收益不相配,作用发挥有限;少数部门缺乏主人翁精神,对部分政策的实际执行和具体效果缺乏严格的监督“回头看”。

三、几点建议

(一)着眼企业需求制定政策,突出政策的精准性

认真做好新政策出台前的评估工作,包括对需求规模、财政承受能力、制定依据、扶持方向、受惠对象、奖补标准、预期绩效目标等指标内容进行评估,并考虑政策平衡、综合测算,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制定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精准的帮助。真正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更加灵活、弹性的优惠政策,同时适当降低政策门槛,使最需要帮助的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如,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的现实情况,结合数字经济、机器换人、人工智能等在企业中的运用,充分考虑从业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补贴政策门槛,放宽补贴范围,真正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补贴力度,助力其发展成长。

(二)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施策,提升政策的实效性

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到灵活执行、科学施策,必要时要及时调整政策,创新政策执行方式方法,确保扶持对象应享尽享,让政策效用得到最大发挥。如,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可借鉴瑞安市的做法,由相关银行成立一个政策性支行专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他科技贷业务,并安排专业人员从事相关评估工作,从而省却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费用,使得贴息政策更加实惠,企业参与度也会提高。

(三)紧盯落地前后跟踪监督,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量,明确监管措施。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实现对涉企资金项目信息的历史追溯和比对验证,有效解决涉企财政资金在申请、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虚假申报、重复享受等问题。制定优惠政策落地实效“回头看”制度,对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发挥作用等进行追踪管理。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综合社会信用评价作为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尽量避免骗套政府资金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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