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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选登:关于提升公园品质,打造乐清城市会客厅的提案
【来源: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020年08月13日】

第一提案人:民建乐清市基层委  

主办单位: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公园是彰显城市生态文明的主要载体,是对外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作为市民共享的休闲资源,其品质打造也与群众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目前,市区公园的布局已为我市创建公园城市搭建了理想构架,但是部分公园在建设、管理等方面距离群众需求还存在相当差距,缺乏公园的本身应具备的特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我市公园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在公园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与土地资源,在市区打造了一个从东塔公园-云浦公园-晨沐广场-双雁公园-中心公园-清和公园-胜利塘河公园组合而成的公园带,形成了清和公园、中心公园和东塔公园等三处“网红”公园。其中,清和公园以音乐喷泉、山体灯光秀等特色项目晋升成为近年来人气最旺的公园,中心公园内的音乐喷泉、传统文化展示等使其成为市民茶余饭后休闲好去处,东塔公园因独特的人文历史成为年代最悠久的公园。据统计,我市已建成的23个绿地公园,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并将陆续开工建设中央绿轴、东运河公园、西塔山水文化公园、南门片文化公园,形成了“城在绿中,绿中有城”的绿地布局,大大改善了我市人居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公园主题特色不突出,文化元素挖掘不够。近年来,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对城市公园的品质和品位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城市公园规划情况来看,我市一开始对文化方面就考虑不多,更多的是基于现有地域环境、空间进行布局,已建成的文化公园、东山公园、市民公园等公园均存在“一园一品”特色不突出,公园景观千篇一律的现象,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如:东山公园所在的东山曾是历史上县城通向县东的水陆交通要道,并有烽火台、东山战斗遗址等丰富的历史遗存,但是该公园规划建设中对本土文化、公园所在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等元素挖掘不够,导致公园“有形无神”。。此外,由于工期、财政资金等因素,城市公园在建设时往往先完成基础性工作,像公园文化品位提升等工作往往滞后。比如,清和公园的主入口、主码头等处均经过提升优化;市民公园已提升改造过四五次之多。

(二)部分公园建设效果不理想,工程监管不到位。乐清公园绿化在建设中以街道、功能区、业主单位为主管部门,养护期到后再移交给市政部门,造成城市绿化管理职能分割、各施其政的局面,缺乏系统的监管体系,导致一些公园达不到科学化的建设效果。如:在绿化布局方面,市民公园、文化公园部分区域植物配置较随意,仅为乔木与灌木的堆砌,植物形态效果较差,缺乏景观造型和特色,一眼望穿,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园功能区;在绿化品种方面,我市种植了白兰花、千层红、三角梅、中东海枣等不少外地引进的植物,但其中一些植物并不适合我市气候环境,生产缓慢甚至几无生长,需要不停的投入人力物力维护,或者换掉再建;在植物培植土方面,一些施工单位使用大量淤泥等非种植需要的土,底泥基本是淤泥然后上面铺设一层30-50公分黄泥(基本是砂砾土),后期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烂根甚至死亡现象严重,清和公园去年被利奇马台风吹倒的大量乔木,其根系几乎没有生长,根部还是光秃秃的;在景观工程方面,多数公园园内景观、小品特色缺乏,如文化公园只零星分布李孝光、王十朋、赵士桢等几尊历史文化名人雕像,与周边市民活动中心和文化中心的融合度、契合度不高,大多数公园绿地内的水、电管道建设普遍杂乱无章,导致后期养护过程中非常不方便,很多甚至要重建,造成二次施工改造,增加额外费用。

(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能力弱。我们调研走访了市区9个公园,发现大部分公园设施不能满足市民需求。如:节假日期间,东塔公园、中心公园、清和公园周边停车困难,车满为患;东塔公园电瓶车停放点标志不明显,导致入园道路两侧电瓶车停放杂乱;市民公园入口不明显,附近无明显非机动车停放点;胜利塘河公园园区较长,供游客休息的座椅较少;除了东塔公园,其他公园均缺乏母婴室,人性化程度不够。一些公园的日常保洁等服务也不到位。如:警察公园的厕所虽然有无障碍设施,但是设施门却锁着,厕所有配备洗手液设施,但无洗手液;东塔公园、中心公园等游人较多的公园一到周末便出现脏、乱的现象,公厕、路面等重要区域卫生状况堪忧。同时,毁绿攀折行为、毁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犬只和车辆入园等游客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如,2019年,清和公园周边的绿化带曾经频频遭到破坏,不少市民无视警示标语,将汽车停靠在绿化带上,使草坪屡屡受伤。一些市民喜欢到清和公园内垂钓,他们骑着电瓶车直接碾压草坪,垂钓后垃圾遍地更是大煞风景。而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等公园管理单位对这些不文明行为和小商小贩的摆摊经营并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劝导告诫为主,但不听劝导甚至与公园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的情况却时常发生。

(四)部分公园配套用房被占用移用,鸠占鹊巢频现。根据规定,公园内服务性用房的公共区域应当向公众开放。但是调研发现,我市一些公园中的配套用房成为少部分人的私人场所,存在公园不姓“公”现象。如:云浦公园内文昌阁外面挂着文昌阁老年文化休闲中心和乐清市腰鼓协会的牌子,外面加装了铁门;胜利塘河公园的一处管理用房门口挂着乐清市市民艺术团、乐清市音乐家协会等牌子,多数时间处于关闭状态;中心公园的周昌谷艺术馆画室关闭,挂牌内部装修,三禾文化展示中心部分楼层没有对外开放,市民无法进入。还有一部分公园配套用房则存在被移用情况,没有发挥相应功能,变成了茶馆、餐厅。如:晨沐广场沿河绿化带里的晨沐茶馆仍在营业;清和公园田水月被用来纯餐饮开发。

(五)绿化维护方式简单粗放,养护质量不高。一些公园在移交前缺乏日常管护,杂草丛生甚至荒废,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绿化维护方式比较粗放,经常推倒重来,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如,一些公园春夏之季铺设的草皮,在秋天出现部分枯黄之后,只要补撒冬季草籽就可以恢复,但是相关部门要求全部铲掉,重新铺设新草皮。同时,一些公园移交后,也存在养护质量一般的问题。据了解,在公共绿地养护经费方面,我市标准为8.2元/平方,市场化率15%;瑞安标准为7-9元/平方,市场化率80%;鹿城区标准为9元/平方。总体来看,我市养护标准同周边县(市区)差距不大,但是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并不高,存在绿化修剪不及时、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现象。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养护人员严重稀缺,现有的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临时工基本是60周岁以上的本地农民,大部分不认识字,仅凭经验操作,缺乏专业技术培训。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提升公园品质,突出主题特色。在新建公园时,要瞄准定位,突出特色,在设计理念中融入乐清传统文化元素,注入文化传承项目,把公园打造成城市传承的一个载体,建成一批有“个性”的主题公园。如:体现乐音清扬的箫台文化公园;代表工业经济发展的电器文化公园等。同时,因地制宜,以工匠精神改造提升现有的城市公园,全面提升公园品质,加强立体绿化、林荫路绿化和绿廊、绿道的建设,增强公园绿地的景观性和功能性,并突出景观主题。如:东山公园可以挖掘公园所在地东山的历史文化元素,成为市民了解本地历史文化、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文化公园结合市民公园植入城市景观小品,完善休闲娱乐功能;双雁公园以气象科技为主题,成为室外科普园地;胜利塘公园集滩涂体验、水产养殖为主题,展示乐清海洋文化的系列主题公园。

(二)严把建设质量关口,强化群众监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严格认真的招标工作,防止围标串标和非法转包行为,确保设计与施工环节的良好衔接。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采取现场督查、夜巡、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公园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加入“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监督团,并组建专家团,由绿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监管,坚决避免“外行在建、内行在看,看到管不到、管到的不去看”怪象继续发生。市民、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要从隐蔽工程、场地整理、园林苗木的选择、运输、种植、土壤改良等方面进行广泛监管,使施工方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质量。

(三)健全联动管理体制,确保公园“姓”公。成立职能部门、社区、物业参与的联合管理体制,有效的遏制破坏园林设施、设备、花草树木的行为。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园,主管单位要做好日常维护;公园内配套用房可以适当改造成城市书房等公益服务设施,或让一些民间公益类社团组织进驻,提升公园人气,但是坚决杜绝私人占用或者改变功能性质。对现有存在的霸占行为,相关部门要彻底清理,坚持公园“姓”公属性。

(四)优化养护管理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借鉴鹿城、瑞安分设公园管理机构和道路绿化管理机构的作法,将目前市园林绿化管理所负责的大部分道路绿化养护推向市场化,整合该所现有养护力量,全力投入150万平方的公园绿地养护,让城市公园提升更高的档次。同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园林养护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强化专业技术操作水平,建设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绿化队伍,不断提高我市公园养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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