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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选登-加强电动车(电瓶车)整治力度的提案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8年05月22日】

  

  近年来,我市经济实用、方便快捷的电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在我市的电动车(电瓶车)已超数十万辆之多,电瓶车“三乱”现象严重,越来越严重,治理难度大。
  一、电瓶车违法违规主要表现
  电动车(是指二轮、三轮、四轮的电瓶车)的 “违法违规乱象”表现,闯红灯、违法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逆向行驶、明确以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违规载人、安装遮阳伞、挡雨逢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等现象,电动车大部分集中在四大集镇、乐清城区(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经济开发区等)及城区周边区域,每到上下班高峰期,常常看到电动车占道行驶,在机动车道左突右拐,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从不同渠道看到电动车和机动车碰撞事故,雨天电瓶车超速肇事等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令人痛心。
  笔者曾多次到柳市、北白象、虹桥、石帆、天成及盐盆经济开发区等地观察,电瓶车占道行驶十分突出。区域主要集体在工业区出入口,如:经济开发区、虹桥、石帆、天成等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多相对集中的区域。1、2017年3月9日,在盐盆经济开发区观察,务工人员上下班时,电瓶车在快车道行驶,个别电瓶车甚至在快车道上逆向行驶,存在安全隐患。2、2017年5月5日,虹桥镇,信岙工业区等路段,横穿104国道,撞红灯现象,国道线上来往机动车的车速快,一些电瓶车甚至在货车、轿车的夹缝中间行驶,十分危险。石帆经虹桥至虹桥龙泽岭的新104国道路段道路较好,且有较好的非机动车道,但仍有电瓶车行驶在国道线的快车道上。3、2017年6月20日,柳市镇某村村口,国道线路口,特别是在交通堵塞路段,经常出现电瓶车与机动车抢道,违规行驶。4、2017年7月31日,北白象镇,长途车站路口,观察到电瓶车车速较快,与机动车抢道,十分危险。5、2017年9月29日,城东街道宁康东路路段,有的非机动车道路被车辆、建筑物等堵塞,造成一些非机动车道路不畅通。
  二、整治电瓶车建议
  1、强化源头管理。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城区为重点,加强对销售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把住牌照颁发,“年检挂牌”,加强商家经营管理,一查主体资格,二查产品质量,三查商标使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销行为,切实从生产、销售源头上规范电动车管理。
  2、强化路面管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优化城区交通通行环境。一是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常态管理与重点时间段专项整治相结合,全方位管理与重点路段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机动车道安全畅通和电动车行驶安全。二是重点对快速路段的违规电动车辆不定期进行整治,阻止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严格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三是对被拦下的违规电动车进行现场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告知当事人机动车流量大、车速快,交通安全隐患大,驾驶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四是在重要路口悬挂交通指示标识牌,禁止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提示电动车驾驶人按道行驶。动员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在上下班高峰的主要交通路口,指导、规劝非机动车车辆按道通行。五是对违章的电动车驾驶人也可处罚其履行一定时间的交通劝导义务。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市民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手机拍下来,发给交警官方微信,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这也能起到一种警示教育作用。做好非机动车道的路面维护,保障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的行驶顺畅和安全。
  3、明确整治重点。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偶然性、随意性、难于管理的特点,经过全面细致摸排和分析研判,及镇海大道望海南路路口等为重点整治区域,明确以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违规载人、安装遮阳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对象,着力形成民警负责重要路口路段、协警负责具体点位,文明交通志愿者负责宣传引导的整治格局。
  4、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实行现场处罚的基础上,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宣传,推进“说理式”执法,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违法等行为发生。同时,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及时固定证据,有效震慑违法者,提升执法实效性。另外,对不能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现场扣留,
   5、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媒体力量,依托道路交通“五进”宣传活动,针对性地强化对辖区企业、村(社区)以及外来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同时,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曝光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驾驶行为,积极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大力宣传电动车“三无”违法行为和违法交通规则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同时,利用执法人员巡查之机,加强电动车安全行驶宣传,引导经营者加强守法经营自律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电动车经营者依法经营,使用者依法依规行驶。同时,建议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成立城市管理民主监督小组开展电瓶车(电动车)安全行驶专题视察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电瓶车安全行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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