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言献策
关于我市污水管网运维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7年12月15日】
污水管网的运维管理是治理居民生活污水、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重要工作,对于推进“五水共治”、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起着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7-8月,由潘云夫主席牵头,组织相关行业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走访乡镇(街道)、项目承建企业,实地调研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并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对我市污水管网现状、处理设施运维及后续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实现了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安全、有效运行,为稳定市域水系水质、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有序推进。截至今年8月31日,我市污水管网共计建成3312.66公里,完成泵站、提升井建设58座。其中,2017年全市已建成污水管网867.94公里,二级管网57.75公里,三级管网813.19公里,完成投资59789万元。第一批省市控断面剿劣工作截污纳管项目58个,已全部在4月底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第二批全市水体剿劣工作截污纳管项目69个,已全部在5月底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原计划2018年实施的第三批截污纳管项目,现提前启动,6月14日已发布招标公告,目前3个项目完成招投标。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铺开。自2014年启动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共投入资金11.03亿元,完成治理村数524个。其中,250个村采取进厂处理、192个村为村域自建集中型、82个村为村域自建分户型,以不同的治理工艺,统筹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要素,分类实施。截止8月31日,项目竣工491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制村覆盖率100%,接户率85%以上,新增受益农户9.6万户,日处理生活污水量达到15000吨。
  (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显著提升。我市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座,包括磐石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清江污水处理厂、大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总量可达到12.85万吨,同时,磐石污水处理厂2期4万吨扩容工程已进入土建施工阶段,最快2017年年底完工。在建翁垟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设计污水日处理量为6万吨,预计2018年底完工投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性建设滞后
  1.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缺乏统筹谋划。一方面,磐石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作,城区、西片区污水“无出路”。市区和西片地区人口密集、污水量大,但目前仅有一个磐石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情况严重,6月份运行负荷率达151.63%,加之翁垟污水处理厂规划过迟、进度过慢,致使大量污水长期无法得到有效处理。调研过程中多名村干部反映,西片区污水经常由道路窨井处井喷而出,又脏又臭,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出行,“治污”反而成为“制污”。另一方面,部分乡镇污水收集能力不足,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吃不饱”。如清江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3500吨,目前日进场待处理污水仅200吨,几乎面临“空转”尴尬;大荆污水处理厂长期低负荷运行,现日处理量为1200吨,不到设计规模的1/4。
  2.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总量扩容前瞻性不足。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市1-8月份大荆片、清江片用水总量保守估计为600万吨,按照标准产排污系数80%计算每日污水量至少2万吨,远超大荆、清江污水处理厂现有的0.85万吨处理量总和。但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两座污水处理厂2期扩容工程尚处于项目论证阶段,并未提上日程,待区域内管网铺设完备后,多余污水又将无处可去。
  3.个别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定性过于单一。部分农村地区企业污水本应纳入城镇综合管网,但因所处地区整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自建,大量企业污水无法得到有效处置。如万岙岭周边界岱、上米岙、市岭、支岙等村因距城镇总管较远、靠近山脚、接管费用过高而被划定为农村集中自建项目示范区而无法接纳工业污水,导致区域内企业废水无处可排、环保评估迟迟无法办理。
  (二)管网布局未形成完整体系
  1.局部区块管网建设进度较慢。部分乡镇(街道)因人员资金缺乏、地质地貌不利于施工、关键泵站未建成等问题,项目启动过迟、进展过慢,截污纳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如清江、南塘等镇管网建设进度较其他乡镇明显过慢,而仙溪、芙蓉等镇又因关键节点泵站迟迟未能建成投用,导致区域内2、3级管网完成进度明显滞后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大量污水不得不未经处理直接渗入地下或排入河流。
  2.污水收集系统盲区较多。据市政公用建设局反映,我市纳管区域内尚有较多住宅小区、商品房、企事业单位等存在生活污水未接或未完全接、化粪池外接等问题,新建污水管网收集效果不够理想。如中心区某高档楼盘投入使用多年才发现污水管网根本没有纳管,最后因污水渗漏对附近水体污染过于严重才被发现问题所在。即使是已入网的区块,也是隐患重重,多数乡镇(街道)存在老区管线未入网、新区管线未并网等问题,还有乡镇项目负责人反映,已建管网工程死角、遗留问题多,排查难、维修难、返工代价大,管网因积水堵塞而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3.雨污分流未同步实施。目前,我市雨水管建设与污水管建设不同步,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雨水排入污水管内,增加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压力,而污水排入雨水管的现象也同样普遍。同时,污水管网施工经常对原有雨水管网造成破坏,未及时修复导致堵塞,雨水滞留经封闭厌氧后变成污水囤积在管道内,形成重大污染隐患。
  (三)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1.管材质量个别较低。我市城镇及农村污水管材均由政府统一采购,由于政府采购低价优先中标,一些管材中标价与市场价差距较大,导致中标产品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以次充好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质量及后期运维带来很大隐患。
  2.施工力量严重短缺。这两年来,我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集中上马,尤其是7月份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进一步加快了污水管网设施建设、验收和移交工作进度,仅7月份在建项目就多达266个,但在全市考核进度要求下,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如某乡镇2名工作人员同时管理的管网建设项目多达15个,一个8人工程队同时负责施工项目多达6个,工程管理和施工力量不足导致的质量问题令人堪忧。
  3.工程质量监管无从保障。进度考核过紧而审批过慢造成绝大多数项目处于无施工许可、无质量监管的“裸奔”状态,加之企业监理、村级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人手不够、暗中搭股,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在监管上仍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实质性施工监管形同虚设,施工队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现象普遍存在。
  4.农村自建项目处理效果不达标。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因设计标准过低、处理工艺不达标等问题,污水经处理后氨氮、总磷指标仍然超标,在统一排放口对农田、河流形成集中污染。如虹桥大乌石村就有村民反映,未建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时河道清澈见底,项目建成集中排放后河水反而变绿发臭。
  (四)管网运维职能缺位
  1.主管部门职责不清。调查中了解到,我市市政公用建设局三定方案至今未明确。实际情况中,农村自建污水处理项目由农办负责,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由市政公用建设局牵头,乡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又由各乡镇自行牵头,综合执法局仅负责管网的运行和维护。多头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不清的现状也很大程度导致了工作衔接上的诸多问题。如已经移交的村级工程截污纳管率绝大多数无法达到100%,未纳管及村民房屋因新建需重新纳管的相关遗留、追加工程,是由市政公用建设局继续承建,还是划入综合执法局后期整改维护工作范围,至今没有明确说法。
  2.建成项目移交比例过低。项目移交按规定应由建设业主(乡镇、街道)负责完成,实际多由工程队直接操办,但因图纸遗失、资料缺失、项目投入使用后隐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因素,工程队完工结算后便立即撤场脱身,加之建设业主不重视,导致已验收移交项目数量较少。如274个农村自建项目中,完成移交的仅142个,城镇管网仅完成移交1100公里,不足三分之一,58座已建成泵站、提升井中25座因工程验收不过关而无法进行移交。项目没有移交又超过了工程质量保证期,造成后续运营维护管理上的无主状态,污水收集效果大打折扣。
  3.现有运维队伍作用发挥不够。除柳市镇污水管网运维整体外包外,剩余我市农村自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运维均由综合执法局下属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直接负责。该公司运维队伍近150人,根据职能定位,公司员工本应为一线技术人员且需具备下井查验、管道疏通等技能,但实际工作中仅在泵站值守就多达60人,其他多为行政内勤职务,具备专业能力的不到10人。日常性的管道检查井清淤、维修改造等维护工作力度不足、频次不够,而在遇到紧急疏通、抢修任务时又通过雇佣民间临时疏通队伍下井作业,致使一线运维队伍又成为了“管理队伍”。同时,自有运维队伍无法发挥作用情况下,在临时疏通、现场勘验等服务购买过程中对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缺乏有效监管,运维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可持续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4.监管执法不到位。目前,我市绝大多数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且排水行政执法相对缺失。如一些涉水工业企业将部分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放口排放;一些家庭作坊没有废水处理设施或有设施但运行不正常,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偷排河道。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就反映,近两年来经常发生因工业废水直排导致总磷指标严重超标,进而影响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情况。此外,相关执法部门对农村房屋翻新自建,房地产项目开发,通信、煤气、自来水等施工造成的管网破坏行为监管执法不到位,致使人为导致的管网堵塞、破损、串管等情况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修复,很大程度上造成管网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引领,适度超前扩容
  1.加快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及在建污水处理项目进度。针对磐石污水处理厂提标与扩容工程同时上马,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协调难度较大的现实问题,相关部门要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攻坚小组,切实推进技术攻关,确保今年年底扩容工程能如期完工投用,以尽快缓解城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压力。加快翁垟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强化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等基础保障,并尽早落实该项目位于开发区范围内的12亩中水回用的用地指标,确保污水处理项目2018年底顺利建成投用。
  2.适度超前扩容污水总量。考虑到东片区年内管网全覆盖、污水收集能力全面提升后,污水总量将超出当前片区污水处理总量,建议提前启动大荆污水处理厂2期扩建工程、清江污水处理厂2期扩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准确预判、适度提前,最大限度的实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总量匹配对等。
  3.加大偏远地区企业排污管网铺设力度。排污规模较小且企业所在位置符合排污管道铺设条件的,建议采取市级财政按一般工程标准出资、企业自付因工程施工困难而追加部分费用的方法,加大排污管网铺设力度,做到工业污水应截尽截;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实施的,可在另外划定区域鼓励企业开展厂房用地置换,切实解决企业环评出路难题,确保工业废水得到妥善处理。
  (二)统筹建设进度、完善管网体系
  1.加快东片区管网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大荆、清江、芙蓉、南岳、南塘等镇配套管网铺设工作力度,倒排工作计划,破解要素瓶颈,抓进度,抓质量,抓投运,密织截污网络,实现污水处理厂效益作用的最大发挥,并在推进过程中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来源、加快项目推进、保证工程质量。
  2.排查管网线路,补齐污水收集网络。通过企业入户调查、小区上门核查、分段排水试水等方式,全面排查已建城镇污水管的通畅情况,发现堵塞、积水及时疏通、及时整改,确保已建网管发挥实效。重点加大对前期建设中相对滞后的旧城区、居民密集区及村级工程遗留部分的截污纳管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强技术力量,切实做到应接尽接、并网入网,有力扫除污水收集端遗留的盲区和死角。
  3.加快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注重在污水管网铺设过程中对雨水管网的保护、整改和铺设工作,实现同步施工、同步疏通;推进已建小区、房屋建筑立面直挂雨水排放管道工作,对于新建的市政、交通道路,新建的小区及公共设施,要对排污工程、雨水管网工程进行科学设计、同步实施,纳入项目投资概算。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将这项工作作为项目审批和验收的前置条件,坚决实行雨污分流工程的同步建设,力求一步到位,不欠新帐。
  (三)调整考核要求,强化质量监管
  1.适当调整考核导向。污水管网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地下工程、隐蔽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务必“建成一段、投用一段”。建议在全市项目布局上要统筹考虑、适度推进,按照轻重缓急,细化设计方案、集中技术力量对重点区域项目进行逐个推进,调整项目考核要求,由开工率向项目接户率、完成率、质量合格率、验收移交率指标转变,切实促进管网项目进度可控、质量达标。
  2.抓实工程质量监管。强化招投标管理,尽量实行同区域内关联项目统一招标制,并合理确定中标价,给中标方留下合理利润空间,尽量避免低价中标现象加大标后监管难度。加强对项目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的监督,遏制挂靠中标、转包分包等不规范行为。健全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专业人才引进等机制,为具体施工、现场监管提供专业支撑。严格落实项目开工审批责任,并联开展审批、论证、协调等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并及时介入未审批已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管,补齐相关手续,切实将所有在建项目纳入监管视线。落实监理单位责任,及时敦促施工质量问题的现场整改,深化村级监督员职责、加强技术培训,切实发挥好其对施工过程和材料质量的一线把关作用。切实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并推行施工质量黑名单制,完善针对施工队伍在工程质量上的评价机制和限制措施。
  3.推进农村自建项目改造提升。排查掌握各村自建项目、城镇污水管网分布等基本情况,可就近纳入城镇综合管网的,应加快管网改造和延伸,实现村内三级管网与市政二级管网对接,直接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因过于偏远而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项目,应立即开展终端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通过扩大人工湿地面积,延长污水停留时间,确保充分氧化,也可采取终端增加曝气设备和定时加药等措施,对原污水处理终端工艺进行提升,使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合规。
  (四)着重管网运维,推进监管执法
  1.加快项目验收移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已建处理项目、管网、泵站实施预验收,对照验收要求出具相关意见,促进各项目牵头乡镇(街道)、单位尽快补齐相关图纸手续,加快项目缺陷整改,确保已建工程符合规范,顺利验收并移交。同时,整合各项目覆盖区域、管网走向、日常流量等信息,逐步建立城市污水管网电子信息系统,成立监测中控室,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管理,为下一阶段污水管网改造、管理、维护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2.促进现有运维力量发挥作用。强化针对污水管网维护工作的考核督查,促进水环境处理公司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管道运维工作,并严格限定外包项目费用支出标准,定期抽查账目,确保运维资金合理使用;抽调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强业务培训和待遇倾斜,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具备下井抢险、处理突发事故的技术工人队伍;实施泵站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建立片区泵站巡回维护制,尽量精简泵站维职守人员数量,进一步提高一线运维人员比例。
  3.逐步形成建管合力。在加快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成立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规划前置、建设主体、验收移交、许可管理、达标入网、运行维护等相关内容,形成环环相扣、职责分明的建管格局。同时,还可以参照绍兴先进经验,筹建市排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承担全市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任务,并统一收缴污水处理费,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或借鉴威海市“供水管排水”做法,由水务集团全面负责污水管网建管工作,凡未经水务集团认可的供排水管网,一律不予验收和供水,形成对各类排水单位的硬性约束。
  4.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排水行业的日常监管,对排污大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情况,并建立环保、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联合行政执法力度,对具备纳管条件但拒不纳管的排水户和各种乱排污堵塞管网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与此同时,探索实行涉及管网改造土建项目备案制,由综合执法局牵头,针对道路开挖行为开展事前项目审批、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排水复查等监管工作。因项目施工而造成管网破损的,要加大处理力度并责令复工修缮,确保各级管网正常运转。借助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管网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引导各村自主成立市民监督团,切实增强日常监管和举报投诉,促进监管执法工作实现全覆盖。
  

  



【浏览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