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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界别的角色变迁与发展趋势
【来源:乐清政协】 【 】 【2014年12月11日】

自建立以来,伴随着党和国家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政协界别经历了由“官”角色主导向“官”角色弱化、“民”角色萌芽的变迁过程。政协界别“民”角色的发展趋势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趋势的,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面重要旗帜。

未来政协界别“民”角色进一步发展的理论启示与现实思考

首先,“民”角色的发展,必须坚持尊重多元与平等协商。需及时调整优化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将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社会边缘群体等多元利益群体增加到政协界别中来,使政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协商民主,需要不同阶层代表的参与,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在政协的每一个界别之间都是平等的地位,没有强弱和大小之分,更没有多数派和少数派之别。

其次,“民”角色的发展,必须坚定追求公益和理性共识。协商民主要求在协商过程中,每个参与主体都应当超越狭隘的自我利益,对公共利益负责。如何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更完整地表达和维护各社会阶层的利益,在个人、团体和阶层利益与公共利益中寻求平衡,是政协需要重视的难题。政协界别的实际工作是一个理性地达成共识的过程。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商讨和吸纳不同意见或相互之间的妥协达到意见的一致。界别的工作运行过程,不仅依赖于各个界别平等的表达,深度的沟通讨论,更在于所有界别都遵从对公共利益的坚定追求。

再次,“民”角色的发展,必须强化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协商民主下的公民形象更加积极,他们不仅仅是将自己的权利寄托在一张选票上,而是亲身参与到民主过程中来,通过表达、争辩、讨论来行使权利,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协商民主的正常运行需要有一大批甘愿奉献、积极为公共事务奔走呼号而且深具现代政治素养的公民。委员身上应该充分体现出现代政治应该有的公民意识,体现出一种用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以及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

未来政协界别“民”角色进一步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展望

首先,拓宽庞大草根阶层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空间,是推动界别“民”角色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改进委员推举方式,改革界别委员的层次结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必须不断增强界别组织建设,在设置中体现更多社会草根阶层的话语权,改进界别委员推选方式,优化界别委员作用的发挥机制,使政协能为广大人民有序参与政治提供广阔舞台,拉近政协委员与基层民众的切实联系,能够更加准确地代表系群众的利益和诉求,真正体现出我国民主政治的广泛性。

其次,改变强行政权弱民意代表的尴尬局面,是推动界别“民”角色深化发展需要克服的问题。政协委员作为民意代表在寻求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显得力量不足,能力有限。尤其一些行政机关决策者思想观念滞后,缺乏科学民主意识,对政协各界别参与公共政策制定重视不够,对政协职能作用存在偏见,需要到政协协商的事项往往偏重于通报而忽视双向沟通与协商,致使政协参与决策往往流于形式。

因此,需要努力提升政协影响力,确立民意代表合法性上的至高无上性。应加强界别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扩大知情知政渠道;应成立政协专门委员负责委员的提案、日常建议与政府进行沟通并作出答复,促进参政议政成果转化;应设立界别委员在与行政机关单位发生意见冲突时的协调机制,以保障委员的权利和独立性,鼓励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民意诉求对政府决策的重要意义,对民意代表的重要性应给与充分重视,积极主动地就重大问题与民意代表进行民主协商。

再次,畅通社情民意进入渠道,提高委员的代表能力,是推动界别“民”角色深化发展需要强化的问题。应加强界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政协委员的代表能力,畅通界别委员与群众的联系,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界别意识,多下基层、多搞调研,广纳民言、广集民智,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提高界别委员履职的制度化,确保更快速、更直接地将社情民意反映给党和政府,从而提高执政党的决策力。政协界别“民”角色的发展,有助于加强政协委员和民众的亲和度,巩固政协委员的民意基础,将更多的民众声音吸纳进体制内。

(来源:宁波市政协课题组作者: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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